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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8财报-
安科瑞:2024年半年度报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ACRELCO.,LTD. 2024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300286股票简称:安科瑞2024年8月27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叶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4,716,12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1 第六节重要事项3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3 第十节财务报告4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或安科瑞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股、人民币普通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江苏安科瑞 指 江苏安科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新能源公司 指 上海安科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上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安科瑞 股票代码 30028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安科瑞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Acre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cre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周中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叶兰 朴蕾 联系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 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 电话 021-69158331 021-69158331 传真 021-69158330 021-69158330 电子信箱 acrel@acrel.cn acrel@acrel.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30,551,574.44 537,886,368.48 -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0,593,463.75 100,453,026.87 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9,220,833.05 87,888,891.39 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9,520,003.36 65,057,785.63 6.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 0.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6% 8.41% -0.9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34,119,813.03 1,735,022,436.93 -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46,893,502.00 1,308,056,509.56 2.9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7,179.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19,5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3,918,076.89 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5,248.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968,674.50 所得税税率差异调整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1,006.3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6.56 合计 11,372,630.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公司通过重点软件企业备案审核,按照10%的税率汇算清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与按15%税率计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差额7,968,674.50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能源互联网行业,被认为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重要标志,是世界能源的发展潮流。能源互联网是互联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与现代电力系统的结合,是信息技术与能源电力技术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能源互联网受到了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 电网的组成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微电网,前四个环节为主干网,微电网面向终端企业用户,是主干网的延伸,是能源互联网等能源新业态的重要落地点。 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负荷、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开发和延伸微电网能够充分促进分布式电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实现对负荷多种能源形式的高可靠供给,是实现主动式配电网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传统电网向智能电网过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微电网可以分为并网型和独立型,其中并网型微电网通常与外部电网联网运行,且具备并/离网的切换与独立运行能力。 公司聚焦在企业微电网领域,应用涵盖电力、环保、新能源、消防、数据中心、智能楼宇、智慧园区、智慧工厂、市政工程等多个领域。微电网市场是容量巨大的长尾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微电网应用场景 1.政策持续出台,促进微电网行业加速发展 1.1国家“双碳”、“双控”政策推动高耗能企业对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需求提升 自“十四五”提出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以来,我国各地稳步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同时,国家和地方也相继发布文件,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管控,对部分企业进行停产限产、能耗监测等方面的规定。随着“双碳”、“双控”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企业在能效管理方面的重担加大,对能效管理的 需求也随之提升。另外,政府对高能耗企业的监控愈发严格,将直接促使大中型高能耗企业对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需求提升。 1.2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推动企业微电网系统建立 近年来,以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桩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迅速。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提到,要鼓励具备条件的用户发展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2022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做好分布式光伏接网工作,加强接入能力评估,强化安全运行条件,实现分布式光伏精准监控调度;规范涉网技术参数,保证分布式光伏并网性能。 随着分布式新能源的逐渐普及和占比提升,带动配网升级需求,微电网能有效实现能效管理、优化企业内部运行,缓解新型负荷的并网压力,分布式新能源的发展将推动企业微电网系统的建立。 1.3拉大电力峰谷价差,引导电力用户加强电力管理,优化用电曲线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扩大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行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一是扩大上下浮动限制,上游煤价的变化将更大幅度地传递给用电企业;二是高耗能企业不受浮动上限限制。 2021下半年开始,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电力紧张的情况,尤其是2022年夏季极端天气影响下,部分省份出现拉闸限电。一旦用电紧张,高耗能企业用电成本将会大幅增长,从而倒逼高耗能企业加强电力管理,合理规划错峰用电、节能控耗,减少电费支出。 1.4电力市场化的背景下,企业电力管理需求提升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来推进全国电力市场体系的建设。2021年10月,发改委809号文提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