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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8财报-
联创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28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宪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宪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晓静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市场竞争风险、环保风险、安全生产风险、政策变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3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6 第八节财务报告5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三、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联创股份、公司、本公司、集团 指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新材 指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联创聚合物 指 山东联创聚合物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联创聚氨酯 指 淄博联创聚氨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巨潮资讯网、巨潮网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组合聚醚 指 由聚醚(酯)多元醇和(或)生物基多元醇、催化剂、泡沫稳定剂、发泡剂、交联剂及阻燃剂等原料混合而成,是生产各种聚氨酯硬质泡沫的主要原料。 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 指 主要用于高温环境下的制冷空调系统、热泵、多种配混冷媒的重要组分,以及聚合物(塑料)发泡、恒温控制开关及航空推进剂的中间体,同时用作PVDF和氟橡胶化工原料。 二氟乙烷(HFC-152a) 指 主要用作致冷剂、气溶胶喷射剂及有机合成中间体。 聚偏氟乙烯(PVDF) 指 是一种含氟聚合物,具有良好的耐化学腐蚀性、耐候性、耐高温性、耐氧化性、耐辐射性、耐磨性,还具有介电性、热电性等优良性能,是目前含氟聚合物中产量位居第二的产品。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联创股份 股票代码 30034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联创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LECRONINDUSTRIALDEVELOPMENT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LECR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宪东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凤国 李慧敏 联系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9层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9层 电话 0533-2752999 0533-2752999 传真 0533-2752999 0533-2752999 电子信箱 lczq@lecron.cn lczq@lecron.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92,823,606.18 481,390,967.93 -1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722,605.14 23,763,080.00 -15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9,663,337.49 19,544,126.20 -200.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153,211.75 147,412,745.49 -88.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1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1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4% 1.33% -1.9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78,033,076.49 3,068,325,252.87 -1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14,694,392.38 1,986,305,971.81 -3.61%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11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731,943.38 主要为本报告期内报废、处置固定资 准备的冲销部分) 产产生的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199,779.46 主要为本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及递延收益转入;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6,122,444.31 主要为本报告期内确认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3,720.5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46,566.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55,121.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84,713.87 合计 6,940,732.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含氟新材料板块 我国氟化工行业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经过6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无机氟化物、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含氟精细化学品(含无机氟化物)四大类产品体系和完整的门类。下游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现代交通、电子电器、工业制造、通讯工程、航空航天、国防、医药医疗、新能源、环保、生活日用等领域,并且随着科技进步正在向更广更深的领域拓展,已成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氟化工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之一。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指出,目前我国各类氟化工产品的总产能超过640万吨,总产量超过450万吨,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含氟制冷剂占世界产能70%、四大氟聚合物总产能约占到世界60%,我国已成为全球氟化工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氟化工行业已经形成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有利于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的产品发展,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随着国内氟化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氟化工产业有望同时具有资源优势和国际范围内的市场优势。 (1)含氟制冷剂行业 含氟制冷剂是氟化工下游最主要的应用,主要消费领域包括家用空调、冰箱冷柜、工业制冷、汽车空调,以及非制冷用途的塑料发泡剂、气雾剂和灭火剂等七大类。从需求上看,空调是主要的需求终端。随着我国人均GDP的提升、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空调、冰箱、汽车等的产品的需求逐年提升,制冷剂的需求也随之增长。据MordorIntelligence,2023年我国制冷剂产能约占全球的比重65%,制冷剂需求约占全球的40%。根ResearchandMarkets预计,全球制冷剂需求量将从2024年的202万吨提升至2029年的229万吨,复合增速为2.5%。 含氟制冷剂行业至今已经历了四代产品,我国制冷剂行业正处于第二代制冷剂配额持续缩减和淘汰、第三代制冷剂步入配额制度管制时代、第四代制冷剂由于成本、应用专利等问题尚未进入大规模推广适用的阶段。从历史进程来看,第一代制冷剂(CFCs)由于对臭氧层的严重破坏性,于2010年在全球范围内淘汰并禁产;第二代制冷剂(HCFCs)因破坏臭氧层且温室效应值较高,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规定,目前发达国家已近完全淘汰,发展中国家配额持续削减;第三代制冷剂(HFCs)是当前的主流,安全且不破坏臭氧层,但其温室效应值较高,根据《基加利修正案》规定后续也将逐步削减;第四代制冷剂(HFOs、HCs)凭借其良好的环保特性(ODP值为零,极低的GWP值),已在部分发达国家得到使用,对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其研发、生产及下游转换成本仍较高,受到供应量较小及价格较高等因素的影响,尚未开始规模化应用。具体情况如下: 含氟制冷剂 物质类型 代表产品 使用情况 第一代 氯氟烃类(CFCs) CFC-11、CFC-12、CFC-113、CFC-114、CFC- 破坏臭氧层,全球范围已淘汰并禁产 500 第二代 氢氯氟烃(HCFCs) HCFC-22、HCFC-141b、HCFC-142b、HCFC-123、HCFC-124 ODP值较CFCs更低,发达国家已经完全淘汰,我国实行配额制度,逐渐减产 第三代 氢氟烃(HFCs) HFC-32、HFC-125、HFC-134a、HFC-152a、HFC-143a、R410A、R404A、R507C ODP值为0,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发展中国家逐步替代HCFCs产品,但GWP值较高,目前欧盟等发达国家已开始削减用量 第四代 碳氢氟类HFOs HFO-1234yf、HFO-1234ze ODP值为0,GWP值低,较为环保,因价格高及专利保护尚未规模化使用,目前主要在发达国家使用。 当前,我国二代制冷剂处于配额加速淘汰的过程中,2023年合计生产配额为21.48万吨,2024年生产配额下降至21.3万吨,但属于PVDF等氟化工产品原材料用途的HCFC-142b(不下线)不受限制。在此之前,第三代制冷剂由于争夺配额,市场大打价格战,行业进入一种无序化竞争。随着2023年11月6日我国第三代制冷剂配额分配方案的正式落地,HFCs正式步入配额生产的强约束时代,行业进入有序发展。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