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26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范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分析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参阅公司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9 第六节重要事项3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 第十节财务报告4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查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新风投资、立新能源、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国资委、国资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 指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能源集团 指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电建第三公司、山东电建 指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哈密国投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国有基金 指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公司股东 珠海嘉赋 指 珠海嘉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原股东 井冈山筑力 指 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申宏新能源 指 新疆申宏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原股东 井冈山和风 指 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新风含鸿 指 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 哈密国投新风 指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能源 指 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恒远 指 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国投新光 指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光 指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发改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润绿原 指 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新疆 指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处除外) A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装机容量、装机规模 指 电厂所有发电机组额定功率总和 发电机组 指 将其他形式能源转换成电能的发电设备 风机 指 风力发电机、将风能转换为机械功,机械功带动转子旋转,最终输出交流电的电力设备。风机一般由风轮、发电机、调向器、塔架、限速安全机构和储能装置等构件组成 光伏组件 指 即太阳能电池板,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并网 指 指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即开始向外输电 调峰 指 根据电力系统用电负荷的变化而调整发电机组发电功率的过程 集中式光伏电站、集中式电站 指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电站。集中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分布式光伏电站 指 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主要供用户自发自用,并可实现余量上网 市场化交易 指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电量分为保障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两部分,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消纳 上网电量 指 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 上网电价 指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一制定的电价,电网公司向发电企业收购电量时所执行的购电价格 弃风限电 指 风机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 弃光限电 指 光伏电站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光伏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光伏电站停止运作的现象 可再生能源补贴 指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指 瓦特,功率单位,用于度量发电能力;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千瓦时(kWh) 指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度=1千瓦时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立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125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立新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XinjiangLixinEner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范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爽 赵生萍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电话 0991-3720088 0991-3720088 传真 0991-3921082 0991-3921082 电子信箱 lixinner@126.com lixinner@126.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范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换发公司营业执照。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28,049,822.57 499,157,609.89 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054,385.51 100,041,264.60 -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1,533,373.09 99,140,433.78 -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2,588,143.11 239,622,330.93 -48.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1 -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1 -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6% 3.43% -0.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719,019,859.42 9,632,244,392.89 1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58,086,314.66 2,941,559,753.94 0.5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2,600.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9,119.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5,325.6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618.13 合计 -478,987.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9,727,379.74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持续发生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的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生产商品为清洁电力能源。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3家下属子公司,其中 控股子公司32家,参股子公司1家;已投产运营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574MW,其中,风力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720.50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853.50MW。另,公司已核准的在建风光电项目装机规模为2100MW、共享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160MW、发电项目配套储能装机规模为575MW。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践行者和推动者,深刻领会“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大意义,始终秉承“善用有限资源,创造无限价值”的经营理念,锚定“绿色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主动融入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方向,深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电力能源项目,助力新疆区域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模式 1.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