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包括分析检测仪器、环境治理、体外诊断、第三方检测服务等。公司拥有光谱仪、色谱仪、质谱仪三大类分析仪器产品线,并积极拓展环境治理、体外诊断等业务领域。公司研发流程分为概念立项、计划开发、样机验证、产品发布四个阶段,并建立了严格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产业政策扶持、下游行业发展需求、国产替代进程加速等。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丰富的产品线、技术积累、行业经验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PPP项目回款风险、立案调查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公司采取了应收账款回收责任落实、资金合理调配等措施应对PPP项目回款风险;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应对立案调查风险;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积极发挥各业务板块优势以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重视员工发展,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积极纳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召贵先生与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24,825,13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5.01%。公司拟向广州立多科技合伙企业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48,650,000股,立多科技合伙企业拟以不超过人民币62,433.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鉴于立多虚拟与发行对象立多科技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刚,立多科技合伙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立多科技合伙企业认购公司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合法合规意识及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证监局上报书面报告。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自2017年12月起,公司存在为员工购房购车提供借款情形,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前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11月10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