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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嘉寓: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4财报-
*ST嘉寓:2024年半年度报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付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秋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艳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的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该理解计划、预测及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2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6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6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66 第十节财务报告16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秋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艳清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嘉寓股份、北京嘉寓、本公司 指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嘉寓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指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田家玉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嘉寓 股票代码 300117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嘉寓股份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嘉寓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yuHolding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ΛYU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付海波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秋艳 李慧翔 联系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1号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1号 电话 010-69415566 010-69415566 传真 010-69416588 010-69416588 电子信箱 service@jayugroup.com service@jayugroup.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称已于2024年4月29日起由“嘉寓股份”变更为“*ST嘉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0,051,960.95 693,712,294.85 -6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5,377,501.07 -179,955,940.52 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1,728,025.43 -135,373,065.94 -49.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257,645.37 -133,036,625.53 85.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07 -0.2511 8.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07 -0.2511 8.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5% 279.56% -290.11%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94,720,929.73 2,506,270,342.41 -1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49,829,029.96 -1,484,524,434.78 -11.14%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841,129.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003,260.0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642.0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227,332.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35,108.56 合计 36,350,524.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新能源行业及建筑装饰行业。其中,光伏组件业务,光伏、风电EPC 业务及光热+清洁取暖业务所处行业为新能源行业;门窗幕墙业务所处行业为建筑装饰行业。 (一)行业发展情况 1.新能源相关行业 (1)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阶段 202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2024年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表示,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和光伏基地建设。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确定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制定完善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相关标准和图集,试点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总体来看,“顶层设计”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发展路径十分明确,且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码。同时,针对电网容量超载、备案难、并网难、消纳难等诸多难题,相关部委已出台针对性政策,正着手解决,光伏装机市场保持稳增长无忧。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1-6月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1亿千瓦,同比增长51.6%;风电装机容量约4.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 国家能源局下发的《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到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3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0%左右,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因地制宜推进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和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逐步发展电力、工业余热、核能供暖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动具备条件的清洁供暖项目稳妥有序实施。着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深化能源改 革创新,着力提高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2)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新能源行业景气度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情况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同时还受到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省级开发指标批复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包括政策周期及产品技术周期,政策周期方面:每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发布新能源光伏、风电开发指标,并分配给风光资源较好的省、自治区,根据分配的指标开展项目建设;产品技术周期重点体现在光伏组件产品更新换代频繁,逐步由中小尺寸转向大尺寸,从PERC转向TOPCon和HJT。报告期内,光伏产业链各环节新增产能释放,产品价格进入下行周期。光伏主材环节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尤其是供给紧缺的硅料迎来供需拐点,进而带动产业链价格大幅下行。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淘汰赛,加速优胜劣汰。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具备高效光伏组件研发、设计、生产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完整产业链。光伏组件产品通过TUV、CQC、CGC、领跑者、技术领跑者系列认证,并已进入了国家电网、中能建、浙能投、申能、绿地等30多家央企、国企及大型上市公司采购白名单。是全球光伏组件品牌价值20强、“影响力光伏电池/组件品牌”“影响力BIPV解决方案企业”“中国好光伏”“分布式光伏系统十大供应商”“最具影响力光伏组件企业”,行业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自2016年开始持续深耕新能源领域,致力于推广和提供新能源发电综合解决方案,更好地服务于公众,为社会创造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新能源业务区域化管理模式,实现在光伏组件、光伏风电EPC施工及光热+清洁能源取暖业务市场的全面覆盖,并成为国内少有的集高效光伏组件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及EPC施工、运维,光热+清洁取暖系统、太阳能双玻真空集热管研发、生产等于一体的新能源专业服务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以东北、西北两大区域为核心的新能源体系,未来将继续依托生产基地资源优势推动新能源业务取得更大进展。 2.建筑装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