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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3财报-
丽珠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和释义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5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2 第六节重要事项7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0 第十节财务报告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英文版和中文版。 财务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和释义 重要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健莹女士声明:保证本报告中二零二四年中期财务报表及附注(“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策略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 本报告涉及若干基于对未来政策和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该等陈述会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本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分别以中文及英文编订。如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概以中文文本为准。 释义 本报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本公司、公司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ivzonPharmaceuticalGroupInc.*,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其A股于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监事 指 本公司监事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A股 指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B股 指 本公司原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H股 指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A股股东 指 本公司A股持有人 H股股东 指 本公司H股持有人 本报告期、报告期、本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的六个月 上年同期、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的六个月 上年度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初、报告期初、期初、年初 指 2024年1月1日 本报告期末、报告期末、期末 指 2024年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企业管治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公司章程》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健康元 指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038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 健康元集团 指 健康元及其子公司(本集团除外) 百业源 指 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天诚实业 指 天诚实业有限公司(TopsinoIndustriesLimited) 保科力 指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丽珠合成 指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焦作合成 指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单抗 指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新北江制药 指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福兴 指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制药 指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制药厂 指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利民厂 指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丽珠试剂 指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光大 指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丽珠 指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焦作健康元 指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海滨制药 指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蓝宝制药 指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圣美基因 指 珠海市圣美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丽珠香港 指 丽珠(香港)有限公司 圣美生物 指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香港 指 丽珠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丽珠生物 指 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丽健动保 指 丽健(广东)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人民币、RMB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港币、HKD 指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澳门币、MOP 指 澳门币,澳门法定货币 美元、USD 指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日元、JPY 指 日元,日本法定货币 欧元、EUR 指 欧元,欧盟通用货币 林吉特、MYR 指 马来西亚法定货币 巨潮网 指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网站 指 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披露易 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 新冠 指 新型冠状病毒 新冠疫苗 指 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疫苗(丽康®) 研发 指 研究与发展 CDE 指 CenterforDrugEvaluatio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CE 指 ConformitèEuropëenne(CE),为欧盟对产品的认证,表示该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规定的安全要求。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及制造商的合格声明,并加附CE标志,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销售的准入条件 IND 指 InvestigationalNewDrug,临床研究申请 BD 指 BusinessDevelopment,商业发展 CEP 指 CertificationofSuitabilitytoMonographofEuropeanPharmacopoeia,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 EHS 指 Environment、Health、Safety,环境、健康、安全 FDA 指 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GMP 指 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AP 指 GoodAgriculturePractice,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QC 指 QualityControl,质量控制 MVR 指 MechanicalVaporRecompression,蒸汽机械再压缩技术 NDA 指 NewDrugApplication,国内新药生产注册申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A股 H股 股票简称 丽珠集团 丽珠医药注1、丽珠H代注2 股票代码 000513 01513注1、299902注2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粤丽珠A 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丽珠集团 公司的英文名称 LIVZONPHARMACEUTICALGROUPINC.*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LIVZON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保国 国内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国内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90 国内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国内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90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8号万通保险中心13楼1301室 公司网址 www.livzon.com.cn 电子信箱 LIVZON_GROUP@livzon.com.cn 注1:2014年1月16日,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公司H股股票代码为“01513”,股票简称为“丽珠医药”。 注2:该简称和代码仅供本公司原境内B股股东自本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交易本公司的H股股份使用。 *仅供识别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亮 叶德隆 联系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电话 (86)(0756)8135990 (86)(0756)8135992 传真 (86)(0756)8891070 (86)(0756)8891070 电子信箱 yangliang2014@livzon.com.cn yedelong@livzon.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本期比上期增减 营业收入 6,282,354,251.22 6,689,918,114.87 -6.09%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0,970,883.51 1,134,570,348.55 3.21%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55,469,307.79 1,093,705,689.21 5.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0,031,256.39 1,227,305,143.36 24.67%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1.27 1.22 4.10%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1.27 1.22 4.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4% 7.89% 增加0.15个百分点 项目 期末 期初 期末比期初增减 总资产 25,575,959,811.53 25,044,827,127.75 2.1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919,888,489.52 14,042,495,302.72 -0.87%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926,375,725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1.2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