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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2024-08-17财报-
顺灏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钲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菊婵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1 第四节公司治理 ............................................................................3 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3 5 第六节重要事项 ............................................................................4 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 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5 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5 4 第十节财务报告 ............................................................................5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顺灏股份、上海绿新 指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上期、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本报告 指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的《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顺灏怡隆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怡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顺灏投资 指 本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泰兴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 蚌埠金叶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蚌埠金叶滤材有限公司,原名蚌埠金叶丙纤丝束有限公司 浙江德美 指 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 上海绿馨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喜科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 美众联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深圳市美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LUXINHEMP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LUXINHEMPGROUPINC. SINO-JK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通过全资子公司绿新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柬埔寨投资SINO-JKTOBACCO(CAMBODIA)CO.,LTD 湖北绿新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绿新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玉溪印刷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曲靖福牌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福牌彩印有限公司 顺灏国际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绿新新材料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绿新资源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绿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云南绿新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基纸/原纸 指 用作进一步加工之用的纸基,主要有涂布纸板、卡纸、白板 纸/纸板 指 一般把克重小于180g/㎡的纸页称作纸,把克重大于等于180g/㎡的纸页称作纸板 膜 指 基膜/原膜或成品膜 基膜/原膜 指 作载体用或其他加工用途的未曾使用过的薄膜,通常为聚酯 成品膜 指 已经完成所有预设工序加工的薄膜,包括PET/OPP转移膜、PET/OPP镭射镀铝膜、PET/OPP镭射转移膜 PET薄 指 即聚酯薄膜,成份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主要采用挤出法制成厚片,再通过双向拉伸工艺生产出的各种不同用途的薄膜 PET转移膜 指 承载离型涂料并已真空镀铝的PET薄膜,可作转移镀铝纸 的载体之用 烟标 指 俗称"烟盒",是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总称,有条盒和小盒之分 酒标 指 酒制品的外包装、商标等具有标识性的包装物的总称 社会产品 指 非卷烟类产品,如礼品、化妆品、酒、食品、药品等 三类以上卷烟 指 每标准条(200支)不含增值税调拨价30元以上的卷烟 直镀喷铝纸/直镀镀铝纸 指 用直镀法制作的真空镀铝纸 转移喷铝纸/转移镀铝纸 指 用转移法制作的真空镀铝纸 电子商务/电商 指 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 新型烟草制品 指 是相对传统烟草制品而言,指含有烟草或能产生烟雾、味道,能带给人抽吸的快感,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但又不属于诸如卷烟、自卷烟、斗烟、水烟、雪茄、嚼烟、鼻烟以及口含烟草制品的其他类别的烟草制品。一般认为主要有低温卷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等 FDA 指 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 工业大麻 指 四氢大麻酚含量低于0.3%(干物质重量百分比)的大麻原植物,我国将工业大麻称为汉麻(hemp),是大麻科(Cannabinaceae)大麻属(Cannabis)一年生草本植物,该类大麻不显示精神活性。 特定客户终端企业 指 国有烟草公司和国外烟草公司 非烟草不燃制品 指 非烟草的不燃烧发热烟具和植物分子萃取烟弹等休闲代替品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顺灏股份 股票代码 00256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顺灏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ghaiShunhoNewMaterials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HUNHOSTOCK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钲霖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路晶晶 朱智 联系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电话 021-66278702 021-66278702 传真 021-66278702 021-66278702 电子信箱 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 zhuzhi@shunhaostock.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42,840,218.94 655,484,190.95 655,484,190.95 -1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294,857.59 -342,756.98 -646,559.57 1,07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468,830.91 -5,288,912.62 -5,592,715.21 37.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6,921,339.39 95,523,028.14 95,523,028.14 1.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59 -0.0003 -0.0006 1,08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59 -0.0003 -0.0006 1,08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4% -0.02% 0.00% 0.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693,763,155.18 2,907,128,792.87 2,912,518,020.43 -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73,315,121.74 1,866,146,028.86 1,866,107,929.05 0.3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其余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209,425.01 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