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18公司简称:新力金融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ANHUIXINLIFINANCECO.,LTD.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孟庆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昌红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上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以及影响程度未发生明显变化。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有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相关内容并注意上述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18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1 第六节重要事项2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4 第十节财务报告3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二)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新力金融 指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德润租赁 指 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手付通 指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德善小贷 指 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德合典当 指 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 德信担保 指 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德众金融 指 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德润 指 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德润 指 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润祥新能源 指 安徽润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安金融 指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供销社 指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省供销集团 指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新力集团 指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新力金融 公司的外文名称 ANHUIXINLIFINANCE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XINLIFINANC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孟庆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飞 卢虎 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 电话 0551-63542170 0551-63542170 传真 0551-63542170 0551-63542170 电子信箱 xljr@xinlijinrong.cn xljr@xinlijinrong.cn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与西二环辅路交口西南角永合大厦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69号,邮政编码:238000。变更为:合肥 市高新区红枫路与西二环辅路交口西南角永合大厦,邮政编码:230088。 公司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30021 公司网址 www.xinlijinrong.cn 电子信箱 xljr@xinlijinrong.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力金融 600318 巢东股份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55,525,035.62 176,585,987.02 -1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159,272.82 23,713,340.00 -2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034,946.13 22,309,704.05 -23.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05,027.64 45,311,476.02 40.8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58,184,196.03 1,039,760,864.15 1.77 总资产 4,245,985,459.42 4,109,341,264.28 3.3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4 0.0462 -23.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54 0.0462 -23.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32 0.0435 -23.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 2.32 减少0.5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2.18 减少0.56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融资租赁板块整体收入略降,典当公司综合服务费收入下降较大,小额贷款板块收入略增、手付通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公司收入同比下降11.93%。 2.上年同期子公司清收效果较好,部分项目信用减值损失实现转回。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0.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436,779.3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394.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619,327.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62,020.45 合计 1,124,326.69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多元金融业务板块较多,现对不同业务板块所处行业情况概述如下 (一)融资租赁 2024年1月初,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为支持和促进金融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随着监管机构对金融租赁公司日益趋紧的趋势,预计对租赁物、经营模式和业务结构等要求有可能逐步延伸至融资租赁公司,部分省份已出台相应负面清单或监管倡议,业务转型和结构优化或将成为租赁公司普遍面临的问题。截至2024年3 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56,150亿元人民币,比2023年底的56,400亿元减少约250亿元,下降0.44%。其中:金融租赁,约25,190亿元,比上年底增加20亿元,增长0.08%。业务总量占全行业的44.9%。内资租赁,约20,760亿元,比上年底增长20亿元,增长0.10%。业务总量占全行业的36.9%。外商租赁,约10,200亿元,比上年底减少约290亿元,下降2.76%,业务总量占全行业的18.2%。进入2024年,在全国租赁行业仍继续处于不确定性的大环境下,金融租赁和内资企业较为稳定,外资租赁企业数量继续下降,但降幅收窄。从业务总量看,金融租赁和内资租赁有所增加,外资租赁企业则继续减少。(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租赁联合研发中心、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 (二)小额贷款 2023年12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发挥积极作用,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变化,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环境出现转折,市场压力和机遇并存,小额贷款公司将更具备市场竞争力,更能抓住机遇,完成自身转型。截至2024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 款公司5,490家,贷款余额7,580亿元,一季度减少101亿元。安徽省机构数量238家,从业人 数2,154人,实收资本278.24亿元,贷款余额367亿元。(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4年一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我国金融科技开始从“立柱架梁”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国家政策规划顶层设计,地方政策频繁发布助力落地,推动了新兴技术深度赋能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