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通讯 2023年7月 本期《中国会计通讯》概述了中国内地财务报告新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安永刊物 内地新闻与最新资讯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多项应用案例和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3年7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2项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 案例和5项资产减值、金融等相关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内容涉及: ►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一)——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 ►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二)——不以内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简化方法; ►上市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联营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股价于2×22年出现明显下跌,2×22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价值远低于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可以直接采用乙公司股价计算作为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这些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符合什么基本条件; ►某企业对职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并约定了服务期和业绩条件。在等待期内,某已参加该激励计划的职工认为激励计划约定的行权价较高,向企业声明不再继续参与该计划,并与企业签订退出协议,收回前期预付的行权资金。在该情形下,原已确认的与该名职工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能否冲回; ►在计量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时,应当如何考虑财务担保合同等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甲公司持有某结构化主体的份额(甲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该结构化主体的基础资产为一组符合“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特征(以下简称“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贷款的期限均未超过结构化主体的存续期,结构化主体在存续期内不得买卖基础资产。该结构化主体的份额不分层且无保本保收益承诺,而是按照合同约定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扣除约定税费、固定管理费等现金流出后的全部剩余金额等比例向所有份额持有人分配。在该情形下,甲公司持有的结构化主体份额是否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欲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请参阅安永微信公众号的会计通讯《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多项实施问答及应用案例》。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新旧管理办法衔接的回复 2023年7月4日,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新旧管理办法衔接的留言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于2022年11月21日正式印发,出于便利企业新旧衔接和简化操作的考虑,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可从2022年11月或2022年12月或2023年1月起(三个起算时间任选其一)适用,但适用起算时间应当全集团保持一致。2022年11月之前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按照财企[2012]16号执行。 ►北交所与香港交易所在京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2023年6月29日,北交所与香港交易所在京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北交所和香港交易所将支持双方市场符合条件的已上市公司在对方市场申请上市。北交所上市公司符合香港交易所发行上市条件的,可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向香港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港上市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可按现行制度规则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闻与最新资讯 ►2023年6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资讯 2023年6月版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资讯》包括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23年6月20日至22日举行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议工作人员总结,讨论的内容包括: 研究和准则制定 ►受费率管制活动 ►权益法 ►主要财务报表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二次综合审议 ►披露动议——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披露 ChinaAccountingAlert2 安永刊物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动态》第219期: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施后审议发布信息征询文件 实施后审议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循程序的一部分,在准则生效一段时间后执行,旨在评估准则要求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和编制者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在通过信息征询收集应用IFRS15的反馈意见。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安永刊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动态》第219期。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用:与经济波动有关的会计考虑事项 本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用》包含高通货膨胀率和高利率对主体财务报告的影响。全球的通货膨胀率和利率仍然处于高位,对商品价格、汇率等宏观经济因素存在关联影响。鉴于通货膨胀率和利率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处于高位,主体应慎重考虑其对IFRS财务报告的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核心工具: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解释的更新 本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核心工具》包含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解释的更新,并概述准则和解释(公告)的最新变化,以及选定现行项目的最新进展。本期准则更新不对主题进行深入分析或讨论。相反,其目的在于突出这些变化的关键方面。在做出任何决定或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参考公告文本内容。 ChinaAccountingAlert3 联系我们 北京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861058153000 传真:+861085188298 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862122288888 传真:+862122280000 香港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电话:+85228469888 传真:+85228684432 深圳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1楼 邮政编码:518001 电话:+8675525028288 传真:+8675525026188 广州 广东省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安永大厦18层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862028812888 传真:+862028812618 澳门 澳门新马路39号21楼电话:+85385061888 传真:+85328787768 安徽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A座25楼2509-2510单元邮政编码:230031 电话:+8655165210666 传真:+8655165210703 长沙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C座25楼2501单元邮政编码:410006 电话:+8673189737800 传真:+8673189737838 成都 四川省成都市滨江东路9号B座成都香格里拉中心办公楼17楼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862884627000 传真:+862886762090 重庆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8号 环球金融中心56层1-2及2-1单元邮政编码:400010 电话:+862362736199 传真:+862360338832 大连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裕景国际中心28层 邮政编码:116000 电话:+8641182528888 传真:+8641182506030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 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9层01B单元邮政编码:570100 电话:+8689836608880 传真:+8689836389398 杭州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中国人寿大厦1幢16层 邮政编码:310000 电话:+8657187365000 传真:+8657187175332 济南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19层06单元 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8653155807088 传真:+8653155808338 昆明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27楼2708单元 邮政编码:650051 电话:+8687163636306 传真:+8687163639022 南京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11号 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2层2201-06&16室邮政编码:210019 电话:+862557688666 传真:+862552687716 宁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铸广场 三眼桥街51号办公楼26层26-1及26-8室邮政编码:315040 电话:+8657428802181 传真:+8657428802182 前海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大道前海嘉里中心T1栋1801 邮政编码:518066 电话:+8675525028288 传真:+8675525026188 青岛 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6号 华润大厦B座34层3401单元邮政编码:266071 电话:+8653289046000 传真:+8653285795873 山西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下元街道晋祠路一段8号 中海国际中心A座50层5010单元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863516089998 传真:+863516087778 沈阳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 企业广场B座33楼3302-3304室邮政编码:110016 电话:+862431283366 传真:+862431958778 苏州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苏州现代传媒广场28楼A室 邮政编码:215028 电话:+8651267633200 传真:+8651267639292 天津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3号 世纪都会商厦17层1705-08单元邮政编码:300051 电话:+862258193535 传真:+862283195128 武汉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688号 武汉恒隆广场办公楼33层3304-3309室邮政编码:430030 电话:+862782612688 传真:+862782618700 厦门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58号世纪财富中心16层03单元 邮政编码:361008 电话:+865923293000 传真:+865923276111 西安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1607室 邮政编码:710065 电话:+862987837388 传真:+862987837333 郑州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8座11层邮政编码:450046 电话:+8637161872288 传真:+8637161630088 安永|建设更美好的商业世界 安永的宗旨是建设更美好的商业世界。我们致力帮助客户、员工及社会各界创造长期价值,同时在资本市场建立信任。 在数据及科技赋能下,安永的多元化团队通过鉴证服务,于150多个国家及地区构建信任,并协助企业成长、转型和运营。 在审计、咨询、法律、战略、税务与交易的专业服务领域,安永团队对当前最复杂迫切的挑战,提出更好的问题,从而发掘创新的解决方案。 安永是指Ernst&YoungGlobalLimited的全球组织,加盟该全球组织的各成员机构均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各成员机构可单独简称为“安永”。Ernst&YoungGlobalLimited是注册于英国的一家保证(责任)有限公司,不对外提供任何服务,不拥有其成员机构的任何股权或控制权,亦不担任任何成员机构的总部。请登录ey.com/privacy,了解安永如何收集及使用个人信息,以及在个人信息法规保护下个人所拥有权利的描述。安永成员机构不从事当地法律禁止的法律业务。如欲进一步了解安永,请浏览ey.com。 ©2023安永,中国。版权所有。 APACno.03017891 EDNone 本材料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编制,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ey.com/china 关注安永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