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67公司简称:珍宝岛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闫久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磊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23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3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0 第十节财务报告40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公司、公司、珍宝岛、珍宝岛药业、虎林公司 指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鸡西分公司 指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亳州交易中心 指 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哈尔滨交易中心 指 哈尔滨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哈珍宝 指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创达集团 指 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特瑞思 指 浙江特瑞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谈药品 指 全称国家谈判药,是国家集中组织谈判确定的药品。国家医保局为了大幅度降低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是价格较高的专利药及独家药品,与相关医药企业谈判、协商药品价格。谈判成功达到降价目的的药物会纳入国家医保乙类药品范围,也被称为“国谈药”。 GSP 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SupplyingPractice) GAP 指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AgriculturalPracticeofMedicinalPlantsandAnimals) CMC 指 ChemicalManufactureandControl;化学成分生产和控制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RO 指 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 “689”技术标准研究 指 中药注射剂“689”技术标准研究:即中药注射剂的国家有效成分的标准含量研究,其中6指结构明确的成分含量占总固体60%以上;8指各大类成分占总固体(去无机盐)在80%以上;9指定量的结构明确成分90%以上在指纹图谱中表征。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珍宝岛 公司的外文名称 HeiLongJiangZBD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B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闫久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钟方 张钟方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烟台 一路8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烟台 一路8号 电话 0451-86811969 0451-86811969 传真 0451-87105767 0451-87105767 电子信箱 zbddsh@zbdzy.com zbddsh@zbdzy.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虎林镇红星街72号 公司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烟台一路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60 公司网址 http://www.zbdzy.com 电子信箱 zbddsh@zbdzy.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珍宝岛 603567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550,527,752.71 2,478,654,167.10 -3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986,596.23 239,157,142.86 -5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9,421,763.57 217,546,853.48 -177.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801,002.30 -21,381,751.3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92,078,551.76 7,098,966,761.17 1.31 总资产 11,375,015,131.28 11,677,768,228.80 -2.5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96 0.2539 -56.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96 0.2539 -56.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04 0.2310 -178.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 3.34 减少1.9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7 3.04 减少5.41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系中药材贸易新增代理采购模式,净额法确认收入及市场环境因素影响部分产品销售退回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系(1)市场环境因素影响部分产品销售退回;(2)公司新产品推广及企业形象宣传力度加大,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1,003,669.3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6,773,604.6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4,554.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2,309,483.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422,787.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5.05 合计 272,408,359.8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 1.医药制造业营收和利润规模维持较高水平 从近五年医药工业市场数据看,医药工业销售规模逐年向好,2022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销售额达29,111亿元,2022年医药工业实现利润额达4,289亿元,利润率为14.7%,营收与利润规模整体处于较好水平。 来源:国家统计局 2.中医药终端规模持续恢复,市场容量扩大 2022年,中成药终端市场规模达4,474亿元,同比增长5.25%,其中中成药医疗终端市场2,512亿元,同比去年增长0.24%,连续两年恢复性增长,扭转了医疗终端规模下降的趋势。中成药零售终端市场规模1,962亿元,同比增长12.44%。 来源:米内网 3.国家政策利好中医药发展 在去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后,今年又下发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统筹部署了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等8项重点工程,安排了26个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 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先后印发在县级、社区、基层建设中医服务机构的通知,要求提升中医馆的基层覆盖,提高中医药对基层人群的服务水平,扩大了中医药服务人群的数量。国家药监局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决定开展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利好中药制造企业发展,尤其是中大型企业。 4.医药参与企业增多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22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显示,2022年国内医药生产企业8,713家,其中中药生产企业2,319家,同比增加141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250家,同比增加110家。2022 年国内药品批文数153,713个,其中中药批文数57,991个,同比2021年增加543个。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2年,获批中药创新药6个,处于近年来较好水平。包括珍宝岛在内的中药上市公司研发热情依然高涨,正在积极的扩展已上市产品的适应症,开展上市品种再评价和提升产品质量、工艺标准。随着中药的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循证的“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的逐步落地和深化,以临床为支撑的中药创新将成为未来发展方向。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中医药发展目标和路径,从国家层面对中医药的发展进行顶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