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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文鼓励网络剧等内容上电视大屏,允许“多星联播”

文化传媒2024-08-05焦娟、冯静静国投证券s***
广电总局发文鼓励网络剧等内容上电视大屏,允许“多星联播”

2024年08月04日 传媒 广电总局发文鼓励网络剧等内容上电视大屏,允许“多星联播” 首选股票目标价(元)评级 行业快报 证券研究报告投资评级领先大市-A维持评级 事件: 8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丰富电视大屏内容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试行)》)。《意见 传媒 沪深300 35% 25% 15% 5% -5% -15% -25% -35% 2023-082023-122024-042024-08 行业表现 (试行)》强调,要提升电视大屏优质内容创新和供给能力,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优化统筹境外节目播出;进一步优化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允许“多星联播”;指导推动电视台加强联购联播等措施。 广电新政策出台,将利好广电电视台、内容供给端: 随着近十年互联网的兴起,作为传统媒体的电视台逐渐没落,电视台在内容创新、观众吸引、广告收入等方面面临冲击。一方面,随着网络平台的普及,观众越来越多地使用网络来追剧,这导致电视台的观众被分流;另一方面,观众注意力的转移,也使得广告主越来越多的投向新媒体渠道,减少对电视广告的投入。广告收入的减少导致电视台资金紧张,难以购买或制作优质新剧,以此形成恶性循环。以往政策对电视台存在较多限制,而此次《意见(试行)》的出台,将对电视台、网络平台、内容供给方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而言: 1)允许优秀网剧、网络综艺等内容上大屏,焕发电视大屏新活力。 《意见(试行)》强调:要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建立优秀网络视听节目推荐展播机制,逐步推动台网广泛建立协同合作机制,通过项目扶持和表彰奖励引导台网加强联制联播,鼓励支持优秀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文化节目资源进入电视大屏播出。从政策内容来看,此举旨在打破大屏与小屏的界限,实现优质文化内容的最大化传播。对电视台来说,这是一次内容多元化的重要机遇,电视台可以借助网络节目的影响力,吸引更多年轻受众重回电视大屏;对于网络平台和内容方来说,一些优秀的网络剧集等内容可以通过电视大屏扩大受众面与收入来源。 2)“一剧两星”政策松绑,允许一剧“多星联播”。此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在卫视的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集数不得超过两集。这一“一剧两星”的新政正式实施后,卫视频道的电视剧采购成本大幅增加。而此次《意见(试行)》强调,进一步优化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允许“多星联播”;指导推动电视台加强联购联播。“多星联播”政策的提出,意味着原先限制一部电视剧只能在两个电视频道同时播出的规定将放宽,这 资料来源:Wind资讯 升幅% 1M 3M 12M 相对收益 -1.6 -11.2 -16.2 绝对收益 -4.1 -17.3 -30.9 焦娟 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516120001 jiaojuan@essence.com.cn 冯静静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522030003 相关报告英伟达入局加速产业进程, 2024-07-15 特斯拉等积极推动量产及应用落地AppleVisionPro入华,到 2024-06-27 底会带来什么?“空间”对AI应用落地至关 2024-06-06 重要,出海也是一种“空间”——AI×【6种空间→云与端侧】五一档票房表现超预期:继 2024-05-05 春节档、清明档之后,再次验证国内电影市场强势复苏逻辑AI板块底部修复,关注优质 2024-04-26 标的 fengjj@essence.com.cn 将利好影视剧市场。多星联播和联购联播能降低电视台的采购成本,同时,电视剧的制作方也将有更多的播放渠道选择。 投资建议: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此次,广电新政允许“多星联播”、优秀网络剧可在电视大屏播出,这将对影视剧上下游产业带来积极影响。建议关注:湖北广电、电广传媒、天威视讯、川网传媒、东方明珠、国脉文化、广电网络;万达电影、上海电影、欢瑞世纪、博纳影业、慈文传媒、金逸影视、捷成股份、唐德影视。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低于预期、公司治理风险。 行业评级体系 收益评级: 领先大市——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0%及以上; 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10%至10%;落后大市——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0%及以上; 风险评级: A——正常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B——较高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大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人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研究观点独立公正、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特此声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本公司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可以为证券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的有偿咨询服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本公司可以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本公司的客户发布。 行业快报/传媒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将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但不保证及时公开发布。同时,本公司有权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如有需要,客户可以向本公司投资顾问进一步咨询。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提请客户充分注意。客户不应将本报告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无论是否已经明示或暗示,本报告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是基于所预定的假设,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和模型得出的由于假设、估值方法和模型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也存在局限性,请谨慎使用。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声明条款具有惟一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国投证券研究中心 深圳市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33层邮编:518046 上海市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国投大厦28层邮编:200082 北京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国投金融大厦15层邮编:1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