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EDSTATES 证券和外汇委员会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20-F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或(g)条规定的注册声明 OR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年度报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或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从过渡期to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规定的壳牌公司报告需要此空壳公司报告的事件日期 佣金文件编号:001-40724 中国Jo-Jo药店有限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注册人姓名英文翻译) 开曼群岛 (管辖权公司或组织)(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龚树区仁新雅居5号楼 4楼310008 刘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龚树区仁新雅居5号楼 4楼310008 Tel:+86-571-88219579 (公司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号码及地址)根据《法案》第12(b)节登记或拟 登记的证券: 注册的每个交易所的名称 每个标题类交易符号 普通股,每股面值0.24美元 CJJD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根据该法第12(G)条注册或将注册的证券: 无(类标题 ) 根据该法第15(D)条规定有报告义务的证券:无 (类标题) 指明报告年度涵盖期间发行人各类资本股或普通股的未发行数量。截至2024年3月31日,普通股为1,743,362股,优先股为0股。 如果注册人是《证券法》规则405中定义的知名经验丰富的发行人,则通过复选标记表示。是否 如果此报告为年度报告或过渡报告,请通过打勾标记指示注册人是否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无需提交报告。是否 通过勾选标记方式,指示注册人是否符合以下条件:(1)在过去12个月(或根据注册人所需提交报告的较短期间)内已提交所有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要求提交的报告;(2)在过去90天内曾受过此类报告提交要求的约束。 是否 通过勾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已提交并发布了过去12个月(或根据《S-T规则》第232.405节要求的较短期间内)所需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根据《S-T规则》第405条(本章第232.405节)的规定。是 No 通过打勾标记方式,表明注册人是否为大型加速申报者、加速申报者、非加速申报者或“新兴增长公司”。参见《交易法》规则12b-2中对“加速申报者和大型加速申报者”的定义。 大加速文件管理器 加速文件管理器 非加速 文件管理器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正在准备其财务报表符合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的成长型企业,通过打勾表示公司已选择不使用《证券交易法 》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的延长过渡期。 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5U.S.C.7262(b))中第404(b)节要求,由为其审计报告准备或出具的注册公众会计师事务所对其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进行了报告和鉴证。 若证券根据《法案》第12(b)节进行注册,请通过勾选标记指示提交文件中包含的注册实体财务报表是否修正了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的错误。 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是否有任何更正涉及到根据§240.10D-1(b)需要对注册人高管在相关恢复期间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补偿进行恢复分析的要求。 通过打勾标记,指出注册人是基于何种会计基础来编制本提交文件中包含的财务报表。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 已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Other 如果上一个问题中选择了“Other”,请通过勾选标记指示注册人所选择的财务报表项目。项目17 项目18‖如果这是年度报告,请通过打勾标记指示注册人是否为《交易法案》第12b-2条所定义的空壳公司。是否 在这份年度报告中: ●提及“公司”、“我们”、“我们的”和“我们”指的是开曼群岛的中国乔乔药房有限公司及其前身——位于内华达州的中国乔乔药房有限公司,以及其合并子公司、通过合同控制的子公司,并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 U.S.GAAP)被视为可变利益实体的附属公司。 ●提及“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仅限于本年度报告的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人民币”和“人民币”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美元”、“美元”、“美元”和“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 ●提及“变动利益实体”或“VIE”时,指的是九州制药、九州诊所和九州服务,以及九州制药的子公司,统称为 “HJ集团”。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本报告包含前瞻性陈述。所有前瞻性陈述因其基于当前对未来的事件或注册人未来表现的期望和假设,因而存在不确定性。读者应谨慎对待这些前瞻性陈述,它们仅是预测且只在报告日期有效。前瞻性陈述通常包含诸如“估计”、“预期” 、“相信”、“期望”等词语,并且受到已知和未知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在评估此类陈述时,潜在投资者应仔细审阅本报告中所列的风险因素和其他SEC文件中提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注册人的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所表示的结果大相径庭。注册人不承担更新或公开宣布前瞻性陈述以反映未来事件或发展的时间义务。 尽管本报告中前瞻性陈述反映了我们管理层的诚挚判断,但此类陈述只能基于目前我们所知的事实和因素。因此,前瞻性陈述本质上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实际结果和结果可能与前瞻性的预期结果大相径庭。可能导致或促成这种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相关风险”标题下具体提及的风险,以及本报告其他部分讨论的风险。强烈建议读者不要过度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它们仅在本报告发布之日有效。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报告。您可以在我们的互联网地址www.jiuzhou360.com上阅读并复制我们向SEC提交的任何材料。此外,SEC维护一个网站(www.sec.gov),包含通过电子方式向SEC提交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的发行人。 我们并无义务为本报告发布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更新或修订任何前瞻性陈述。敬请读者仔细审阅并考虑本报告中各部分的全部披露内容,这些内容旨在告知各方可能影响我们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前景的风险和因素。 TABLEOFCONTENTS 第一部分Item1. 董事、高级管理层和顾问的身份 1 Item2. 提供统计数据和预期时间表 1 Item3. 关键信息 1 A. [保留] 7 B. 资本化和负债 7 C. 提供和使用收益的原因 7 D. 风险因素 8 Item4. 关于公司的信息 36 A. 公司的历史和发展 36 B. 业务概述 38 C. 组织结构 43 D. 物业、厂房和设备 47 项目4A。 未解决的工作人员评论 47 Item5. 运营和财务回顾与展望 47 A. 经营成果 47 B.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57 C. 研发、专利和许可等。 57 D. 趋势信息 57 E. 关键会计估计 58 Item6. 董事、高级管理层和员工 58 A. 董事和高级管理层 58 B. 补偿 60 C. 董事会惯例 64 D. Employees 65 E. 股份所有权 66 F. 披露注册人追讨错误判给赔偿的行为 66 Item7. 大股东及关联方交易 67 A. 主要股东 67 B. 关联方交易 67 C. 专家和律师的利益 67 Item8. 财务信息 68 A. 合并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 68 B. 重大变更 68 Item9. 报价和上市 68 A. 优惠和上市详情 68 B. 分配计划 68 C. Markets 68 D. 出售股东 68 E. 稀释 68 F. 发行费用 68 Item10. 附加信息 69 A. 股本 69 B. 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69 C. 材料合同 74 D. Exchange控制 74 E. 税收 75 F. 股息和支付代理人 76 G. 专家声明 76 H. 显示的文档 76 I. 子公司信息 76 J. 给证券持有人的年度报告 76 i Item11.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76 Item12. 股权证券以外的证券说明 78 A.债务证券 78 B.认股权证和权利 78 C.其他证券 78 D.美国存托股票 78 第二部分 Item13. 违约、股息拖欠和拖欠 79 Item14. 对担保持有人权利和收益使用的重大修改 79 Item15. 控制和程序 79 Item16. [保留] 80 项目16A 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80 。项目16B 道德准则 80 。项目16C 首席会计师费用和服务 81 。项目16D 豁免审计委员会上市标准 81 。项目发行人及关联购买方购买权益性证券16E82。 项目 16F 。 注册会计师的变更 82 Item公司治理82 16G.项目 矿山安全交底 16H 82 。项目16I 关于防止检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披露 82 项目16J 内幕交易政策 83 项目16K 网络安全 83 第三部分 Item17. 财务报表 84 Item18. 财务报表 84 Item19. 展品 84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F-1 ii 第一部分 项目1.董事、高级管理层和顾问的身份。 不适用。 项目2.提供统计数据和预期时间表。 不适用。 项目3关键信息. 中国乔乔药店股份有限公司(“CJJD”,“公司”,“我们”,“我们的”或“我们”)并非一家中国大陆运营公司,而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本身并无实质性的业务运作。业务通过我们在中国内地设立的运营实体进行,包括VIEs(可变利益实体)。我们并未拥有VIEs的任何股权权益。相反,我们获得了VIEs的经济利益,从会计角度看是主要受益方,并通过VIE协议将VIEs的财务报表合并,前提是已满足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对VIEs的合并条件。VIE结构的使用是为了在中国法律禁止直接外国投资于运营公司的情况下,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与中国基于公司的合同暴露,且投资者可能永远无法直接持有中国运营实体的股权权益。 我们面临与VIE在中国运营相关的特定法律和运营风险。中国的法律法规有时模糊且不确定,这些风险可能导致VIE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普通股的价值显著贬值,或者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中国的变化迅速且往往缺乏提前通知。最近,中国政府启动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基于中国公司的海外上市公司的变相实体结构的监督、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的范围以及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对此的反应时间及现有或新法规或详细实施和解释可能被修改或颁布的情况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以及此类修改或新法规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境外交易所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中国的监管环境具有不确定性。 政府可能禁止我们的结构形式,这可能导致运营发生实质变化,导致我们证券的价值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我们的当前企业架构、业务运作以及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受到新实施的中国外国投资法的影响,该法律并未明确指出与我们有合同安排的VIE (可变利益实体)是否会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如果最终由外国投资者控制的话。由于我们并不拥有这些VIE,因此必须依赖这些VIE的股东遵守其合同义务。根据中国监管机构的规则或任何即将出台的新法律、规定,可能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进行此次发行,如果需要获得批准,我们可能无法取得这样的许可。 中国可能出现的不利监管发展可能使我们面临额外的监管审查,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应对中国近期监管发展带来的风险而采取的额外披露要求和监管审视。这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大陆有重大运营活动的公司施加额外的合规要求 ,从而增加我们的合规成本,并导致额外的披露要求。此外,关于中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近期中国出台的监管政策,特别是针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