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现状、基础与方向 核心结论 在本篇报告中,我们基于消费税征收的现状,并将改革的基础与必要性纳入考量,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未来消费税改革的可能方向,并提出未来消费税可能扩围至更多商品和服务的零售环节,增值税后退至批发环节,保持整体宏观税负不变。 分析师 边泉水S0800522070002 bianquanshui@research.xbmail.com.cn 13911826169 联系人 证券研究报告 宏观专题报告 2024年07月03日 具体而言,我们认为未来消费税改革可能分三步走:1)消费税征收环节后 移,并稳步下划至地方。2)将车辆购置税与汽车消费税合并。3)实施消费税扩围。 一、我国消费税的征收现状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始于1994年税制改革,其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我国消费税的税基相对较窄,现行税目为15个,其中成品油消费税占比约为60%,是消费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消费税是价内税,其征收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税收收入完全归属于中央从规模上看,消费税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税种,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023年国内消费税总额为16,118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为8.9%。二、消费税改革的基础和必要性 消费税“后移”和“下划”是未来改革的重点方向。2014年审议通过的《深 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明确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具体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革征收环节和收入分享办法,增强消费引导与调节功能”,迄今为止改革思路没有显著变化。国发〔2019〕21号文件和“十四五”规划均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2024年3月全国人大对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也指出要推动消费税改革。结合今年7月我国将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市场对于消费税改革的预期进一步升温。 我国过去征收消费税目的在于调整消费结构,但未来征收消费税或主要用于补充地方财力,改善过去地方政府“重生产、轻消费”的现象。分税制改革 以来,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下滑导致地方财力受限。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一方面中央可能上收部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另一方面可能通过消费税改革等措施补充地方财力,激发地方开拓财源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消费税改革有助于改善地方政府“重生产、轻消费”的现象,对于释放扩大内需潜力具有重大意义。 三、未来消费税改革的可能方向 结合有关消费税改革的政策文件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未来消费税改革将大体分为三步走: 张馨月 15625292560 zhangxinyue@research.xbmail.com.cn 相关研究 实际GDP增速可能放缓,名义GDP增速可能改善—6月经济数据和2季度GDP前瞻2024-07-02 风险溢价推升下,美元持续被动走强——6月大类资产回顾和展望2024-07-01 工业企业效益延续平稳恢复态势—5月工业企业利润数据点评2024-06-27 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探析:如何理解“市场+保障”双轨制2024-06-19 财政滞后拖累基建—5月经济数据点评 2024-06-17 1、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至地方。消费税后移是指将消费税征收由生产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从可行性看,我国消费税15个税目中 除木制一次性筷子、电池、涂料以外的12个税目征收环节后移的条件已基本成熟。相比之下,消费税下划至地方仍存在一定难度,主要原因是占比最高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虽然归属于中央,但具有专项用途,即通过转移支付 制度专款专用于地方道路修建和维护。考虑到当前地方财力受限问题亟待解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需要财税体制改革的配合,消费税改革的必要性逐渐上升,预计改革仍将稳步推行。从效果上看,我们测算如果将消费税完全下放至地方,基本可以对冲土地出让金收入下滑对地方财力的负面影响。 2、将车辆购置税与汽车消费税合并。汽车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存在征税对象重复计征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汽车消费。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汽车也由过去的奢侈品转为大众消费品,与消费税“调节小众奢侈品消费”的 初衷存在偏差,预计未来二者有望合并为一个税种,保持总体税负不变并增加地方财政留成比例或全部下放至地方。 3、实施消费税扩围。目前我国的消费税存在较大扩容空间,未来可能将更多的奢侈商品和服务、高能耗或高污染商品纳入征税范围。另一种可能的情形是,为满足扩大内需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求,不排除消费税未来扩围至更多商品和服务的零售环节,增值税后退至批发环节,保持整体宏观税 负不变。 我们认为,最终消费税扩围至更多商品和服务零售环节的可能性更高。由于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是选择性消费税,其涉及的商品主要是过度消费会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奢侈品、资源消耗品等。如果仅仅将消费税下划至地方,而不调整征税范围或仅将更多奢侈品和服务纳入征税范畴,可能造成地方政府为扩大财政收入而刺激奢侈品和资源消耗品消费的现象。消费税扩围至更多商品和服务的零售环节并下放至地方,这可能是消费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此举将显著提振地方政府扩大内需的动机,也符合当前的经济形势与政策基调。鉴于消费税的复杂性,预计消费税的改革需要较长时间。 风险提示:对于改革政策的预期存在主观性,或与最终财税体制改革方向存在偏差、消费税改革落实情况不及预期、数据测算存在误差、房地产市场下 行超预期。 索引 内容目录 一、我国消费税的征收现状4 二、消费税改革的基础和必要性6 2.1消费税改革的基础:政策脉络清晰6 2.2消费税改革的必要性8 三、未来消费税改革的可能方向11 四、风险提示14 图表目录 图1:我国消费税税源主要集中在烟、酒、油、汽车生产地5 图2: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6 图3:2023年国内消费税收入同比微降6 图4: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占比下降8 图5: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支出占比影响较小9 图6:地方土地财政依赖度较高9 图7: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10 图8:2022年以来土地出让金收入延续负增长10 图9:地方可自主支配的财力受限10 图10:营改增试点进程12 图11:我国汽车销量与车辆购置税征收情况13 表1: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及税率4 表2:消费税改革相关政策梳理7 表3: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分成比例11 表4:消费税与车辆购置税特点对比13 一、我国消费税的征收现状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始于1994年税制改革,其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税基相对较窄。从定义看,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同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自1994年1月1日起,对11种需要限制或调节的消费品开征消费税。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 迄今为止,消费税历经几轮调整,其税目调整至15个,主要涉及四类商品:1)烟、酒、鞭炮等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2)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具等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3)成品油等 资源类消费品;4)小汽车、摩托车等其他消费品。根据我们估算,2023年成品油消费税占消费税收入比重约为60%,是消费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表1: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及税率 应税消费品名称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一、烟1.卷烟(1)工业①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及以上) 56% 30元/万支 ②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6% 30元/万支 (2)商业批发 11% 50元/万支 2.雪茄烟 36% - 3.烟丝二、酒 30% - 1.白酒 20% 0.5元/500克 2.黄酒3.啤酒 - 240元/吨 (1)甲类啤酒(出厂价格3000元(不含增值税)/吨及以上) - 250元/吨 (2)乙类啤酒(出厂价格3000元(不含增值税)/吨以下) - 220元/吨 4.其他酒 10% - 三、高档化妆品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5% -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 五、鞭炮、焰火六、成品油 15% - 1.汽油 - 1.52元/升 2.柴油 - 1.20元/升 3.航空煤油 - 1.20元/升 4.石脑油 - 1.52元/升 5.溶剂油 - 1.52元/升 6.润滑油 - 1.52元/升 7.燃料油七、摩托车 - 1.20元/升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250毫升 3% - 2.气缸容量>250毫升八、小汽车 10% - 应税消费品名称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1.乘用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1.0升 1% - (2)1.0升<气缸容量≤1.5升 3% - (3)1.5升<气缸容量≤2.0升 5% - (4)2.0升<气缸容量≤2.5升 9% - (5)2.5升<气缸容量≤3.0升 12% - (6)3.0升<气缸容量≤4.0升 25% - (7)气缸容量>4.0升 40% -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 3.超豪华小汽车 10% -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 十、高档手表 20% - 十一、游艇 10% -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5% - 十三、实木地板 5% - 十四、电池 4% - 十五、涂料 4% -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西部证券研发中心 我国消费税是价内税,其征收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税收收入完全归属于中央。我国消费税税源较为集中,应税消费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业,出于税收征收效率的考量, 我国消费税征收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1。消费税由生产企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其收入完全归属于中央。从税源地看,我国消费税收入主要集中在烟、酒、油、汽车的生产地,2022年我国消费税收入占比前十的省份为广东(9.2%)、上海(7.5%)、山东(6.8%)、云南(5.7%)、江苏(5.6%)、湖北(4.6%)、湖南(4.5%)、四川(3.7%)、贵州(3.5%)、辽宁(3.5%),合计超过54%。 图1:我国消费税税源主要集中在烟、酒、油、汽车生产地 消费税收入占比(%) 9.2 7.5 6.8 5.7 5.6 4.6 4.5 3.7 3.5 3.5 10 9 8 7 6 5 4 3 2 1 0 广东上海山东云南江苏湖北湖南四川贵州辽宁 资料来源:《中国税务年鉴2023》,西部证券研发中心 从规模上看,消费税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税种,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23年全国税收收入为18.1万亿,其中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国内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分别为69,332、41,098、16,118、14,775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分别为38.3%、22.7%、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8.9%和8.2%。2023年消费税收入为预算的95.5%,较2022年下降3.5%,主要是卷烟、成品油等行业消费税下降。 图2: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资料来源:《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西部证券研发中心 图3:2023年国内消费税收入同比微降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国内消费税收入(亿元)国内消费税收入:同比(右轴,%)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