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合规程序:企业年度合规流程涉及年度审计、税务申报以及检查,是所有外资企业的法定要求,不遵守可能会产生罚款。此外,这一流程也为企业提供了内部财务健康状况的评估机会。本文将指导外资企业在代表处、合资企业、100%外资企业和外国投资商业企业中的年度合规流程。
代表处流程:
- 审计:银行对账单与银行记录应一致,现金余额与库存相符,员工及个人所得税应按现行法规申报,正确评估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 一般费用:审计师费用、工资、租金、消耗品、FESCO费用及其他费用应有相关凭证支持。
- 报告提交日期:6月30日(年度审计报告);5月31日(税款申报)。
- 检查列表:业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编号、人民币账户批准和开设、2011年人民币和外币银行对账单、税款和方法申报、2011年办公租赁合同、2010年审计报告(如有)、电子版大账、银行收据、2011年企业所得税缴纳证明、2011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2011年工资和外国人个人所得税计算表、2011年财务预测表和注释、母公司的支出详情、2011年代表处人员信息。
关于收入税:根据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18号公告,代表处必须按照估计利润法、成本加价法或实际收入法计算其应纳税收入。成本加价法最常用,因为它不需要代表处提供大量证明文件。所有代表处费用都计入应纳税收入,包括租金、交通、电话、工资、消耗品和招待费,无论这些费用来自代表处还是母公司。该公告将应纳税收入税率从10%提高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