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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 目录 第一章综述......................................1第二章船员队伍规模与结构........................3一、国际航行海船船员.........................3二、沿海航行海船船员.........................5三、内河船舶船员.............................6四、引航员...................................7(一)海港引航员.........................7(二)内河引航员.........................8五、非自航船舶船员...........................9第三章船员教育培训与考试发证...................11一、船员教育培训............................11(一)海船船员教育培训..................11(二)内河船舶船员教育培训..............14二、适任考试与发证..........................16(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与发证............16(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与发证........17第四章船员管理与服务...........................19第五章国际交流与合作...........................21.....................2328 第一章综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和实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的起步之年。这一年,交通运输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踔厉在提升行业监管质效、维护船员市场环境、强化船员权益法制保障、增强船员履职能力上取得重点突破,逐步推动船员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见行见效、船员队伍全要素高质量建设走深走实,在“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征程中埋头苦干、担当奉献、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截至2023年底,全国注册船员总数1,982,163人,同比增长4.5%。全年外派海员143,582人次,同比增长13.3%。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铸牢“主角”意识,注重把握四种关系,胸怀“国之大者”,做到“两个维护”,在服务发展大局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中展现海事担当作为。坚持安全发展,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完善船员职业保障体系;坚持法制建设,强化船员管治机制顶层设计。有效提升船员管理执法效能,净化船员服务行业市场环境,推动船员职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有力维护船 员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船员队伍,为提升航运国际竞争力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持续跟踪并收集STCW公约全面复审的信息,做好提案选题、初审、参会预案编写、会议总结等工作,全力做好迎接IMO成员国履约审核有关船员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我国第五轮STCW公约独立评价工作,优化独立评价工作机制。 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与28个国家(地区)签署互认或单边承认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协议,推进与沙特、阿联酋等STCW公约缔约国签署海员证书承认协议工作。加强同东盟国家交流合作,同时通过IMO综合技术合作方案及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平台,广泛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持续推进新技术新业态船舶船员的跟踪研究,探索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LNG、LPG、甲醇、生物燃料等替代燃料船舶以及电池、风力辅助等新动力船舶船员在适任能力标准、值班配员水平、职业安全与健康、福利保障等方面的前瞻性研究。 第二章船员队伍规模与结构 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注册船员1,982,163(海船船员65周岁以下,以下相同)人,同比增长4.5%,其中女性船员294,616人。海船船员943,954人,同比增长4.8%;内河船舶船员1,038,209人,同比增长4.2%。2023年,具有海上服务资历的海船船员443,800人,占海船船员总数的47.0%。 一、国际航行海船船员 2023年新增注册国际航行海船船员27,860人。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注册国际航行海船船员682,635人,同比增加4.3%,其中女性44,511人。2023年签发国际航行海船船员海员证79,878本。 截至2023年底,我国持有有效参加航行值班和轮机值班的国际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船员共计232,839人。其中,船长17,939人,轮机长、大副、大管轮、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等高级船员82,665人,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132,235人。 2023年我国共有海员外派机构286家,外派海员共计143,582人次,同比增长13.3%,其中船长7,883人次,轮机长、大副、大管轮、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等高级船员50,019人次,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44,626人次,其 他41,054人次。排名前三的国家和地区为中国香港、巴拿马、利比里亚。 二、沿海航行海船船员 2023年,我国新增注册沿海航行海船船员15,370人。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注册沿海航行海船船员261,319人,同比增长6.2%,其中女性8,547人,2023年具有海上服务资历的沿海航行海船船员139,582人。 截至2023年底,我国持有有效参加航行值班和轮机值班的沿海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船员共计174,847人(含注册类别为沿海航行海船船员及注册类别为国际航行海船船员且 适 任 证 书 最 高 职 务 是 沿 海 航 区的船 员 )。 其 中 , 船 长17,918人,轮机长、大副、大管轮、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等高级船员69,502人,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87,427人。 2023年具有海上服务资历的沿海航行海船船员158,212人,占沿海航行海船船员的90.5%。 三、内河船舶船员 2023年我国新增注册内河船舶船员41,591人。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注册内河船舶船员1,038,209人,同比增长4.2%,其中女性241,558人。截至2023年底,我国持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船长133,040人,轮机长、大副、大管轮、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驾驶员、轮机员266,363人。 表2-3持有内河航行船舶适任证书船员等级、职务分布(单位: 人) 四、引航员 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引航员2,458人,同比增加70人。其中海港引航员1,875人,同比增加52人;内河引航员583人,同比增加18人。 (一)海港引航员 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海港引航员1,875人,其中海港一级引航员1,500人,同比增加48人;海港二级引航员191人,同比减少16人;海港三级引航员184人,同比增加20人。 (二)内河引航员 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内河引航员583人,同比增加18人。其中内河一级引航员334人,同比增加8人;内河二级引航员135人,同比减少8人;内河三级引航员114人,同比增加18人。 五、非自航船舶船员 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非自航适任证书的船员3,458人,其中船长690人,驳船驾长90人,轮机长、大副、大管轮、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等共计2,678人。 第三章船员教育培训与考试发证 2023年,交通运输部深入推进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船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航运公司发挥船员培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船上培训。全国航海类专业全年共招生23,312人,同比增长0.2%。开展海船船员适任考试2,780期234,030人次,引航员适任考试17期410人次,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考试9期343人次,内河船员适任考试9,900期154,058人次,海船合格证考试10,154期309,565人次,内河合格证考试2,434期67,872人次,游艇驾驶证考试668期10,828人次,内河水域航线签注考试44期1815人次,江海直达考试20期375人次。签 发 各 类 船 员 适 任 证 书219,280本、 不 值 班 适 任 证 书103,427本、培训合格证373,140本,引航员适任证书686本,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证书1,031本。 一、船员教育培训 (一)海船船员教育培训 1.航海类专业招生 2023年,全国68家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共招生23,312人,其中驾驶专业12,340人,轮机专业 9,111人,电子电气专业1,861人。 表3-1 2023年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招生人数 表3-2 2019-2023年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招生人数(单位:人) 2.在职培训 2023年除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在校生外,还完成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培训21,966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培训26,309人;开展船上培训36,472人;客船、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船员等特殊培训25,520人,再有效培训6,460人。 (二)内河船舶船员教育培训 1.航海类专业招生 2023年我国内河船舶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招生355人。 表3-5 2019-2023年内河船舶船员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招生(单位:人) 2.在职培训 2023年除内河船舶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在校生外,内河船舶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还完成内河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培训47,508人。 二、适任考试与发证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与发证 2023年完成海船船员适任考试234,030人次,签发各类海船船员适任证书94,529本,同比分别增长5.4%和22.6%。 (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与发证 2023年完成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154,058人次,签发各类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124,751本,同比分别增长50.5%和减少4.1%。 表3-9 2023年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情况(单位:人次) 第四章船员管理与服务 2023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有效提升船员管理执法效能,净化船员服务行业市场环境,推动船员职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有力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船员队伍。 一、提升船员履职能力 采用“海事之眼”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船员培训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船上培训管理;全面开展船员“第一课”教育,持续提升船员岗位适任能力和安全意识;加强船员考试监督管理和船员办证审核,发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严把船员适任评估和发证准入关口。 二、完善船员权益保障 推动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组织召开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5次工作会议,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纳入三方机制,维护和谐海上劳动关系的机制更加健全;修订发布《海员外派管理规定》,规范外派机构管理要求,制定进一步加强船员服务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规范船员服务市场,公开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备案信息,引导船员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世界海员日”系列庆祝活动,成功举办第六届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活动,内河船舶船员参加大比武,营造更 加良好船员职业发展氛围。 三、加强船员法治建设 持续开展船员管理法规立改废工作,完善船员管理法规体系;全面加强内河船舶配员管理行动并开展内河船舶配员标准适应性研究,试点开展船舶配员远程核验打卡;加强船员考试能力建设调研,增强考试管理工作效能;建设船员实操评估管理系统、内河船舶船员航线实景视频考试系统,加强船员管理信息化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电池动力船舶船员适任标准研究,紧跟行业发展态势,探索建立水上新业态船员管理标准。 四、服务国家战略大局 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