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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024-06-18财报-
永安林业: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吕锦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查桂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陈巧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进行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3 第六节重要事项5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0 第十节财务报告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林永安 指 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林控股 指 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中林永安的控股股东 中林集团 指 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林控股的控股股东 林业发展集团 指 永安市林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 森经分公司 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 永林家居 指 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永林家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林雄安 指 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森源股份、森源家具 指 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森源股份有限公司) 绿康投资 指 永安市绿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 固鑫投资 指 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 南安雄创 指 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监管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本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永安林业 股票代码 00066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永安林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FUJIANYONGANFORESTRY(GROUP)JOINT-STOCK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ONGANFORESTR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吕锦程 注册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66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63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66000 公司网址 https://www.yonglin.com/ 电子信箱 info@yonglin.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杨延冬 联系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638号 电话 0598-3600083 传真 0598-3633415 电子信箱 stock@yonglin.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63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64259X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2015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森源家具100%股权,森源家具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增加了定制家具及装饰设计。2020年,公司出售森源家具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减少了定制家具及装饰设计。 2022年,公司探索生物质能源方向转型,公司主营业务增加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因生物质能源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和风险、金融机构收紧长期贷款融资等原因,公司停止生物质能源项目投资建设。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20年4月12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林业发展集团与中林控股签订《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关于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合资协议》,约定由中林控股以货币出资与林业发展集团以持有的64,884,600股永安林业股票出资共同设立中林永安,中林控股、林业发展集团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并通过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将永安市财政局和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所持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林永安。2021年2月9日,林业发展集团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中林永安持有公司股票64,8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27%,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永安市财政局和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所持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2024年2月18日,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绿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原通过《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委托给中林永安行使的表决权,于2024年2月18日有效期届满后,自2024年2月19日起不再委托中林永安行使。表决权委托届满后,中林永安持有公司股票64,884,600股不变,占公司总股本19.2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高世茂、田磊斌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693,162,044.78 756,630,723.82 -8.39% 506,310,73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0,033,530.14 268,004,066.77 -29.09% 54,625,73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0,971,502.82 243,183,251.76 -25.58% 29,816,112.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8,591,362.56 442,449,761.22 -21.21% 164,343,802.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80 -30.00%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80 -30.00%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9% 34.38% -15.49% 8.76%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总资产(元) 1,670,791,806.71 1,128,385,678.74 48.07% 1,365,545,106.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02,759,255.18 908,952,082.27 21.32% 650,132,650.8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37,997,013.22 171,741,082.54 112,084,403.30 271,339,54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191,423.45 55,482,902.64 26,512,756.43 53,846,44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3,363,246.15 52,765,483.26 28,787,689.74 46,055,083.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542,161.73 102,163,601.77 39,231,264.89 149,654,334.1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690,908.34 4,709,310.23 21,327,023.59 处置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等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924,161.54 5,521,427.32 2,570,084.18 除增值税退税、天然林停伐外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028,500.00 持有光大银行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37,770.21 39,985,563.10 609,071.48 因收回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使减值准备转回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6,108,850.33 -25,616,663.31 计提投资者未决诉讼费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56,376.75 335,372.99 391,696.36 营业外收支净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935.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5,990.49 152.11 63,802.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4,764.74 114,043.21 24,454.67 合计 9,062,027.32 24,820,815.01 24,809,618.1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