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于大市|维持 收盘点位7138.19 52周最高8843.95 52周最低6500.61 医药生物沪深300 5% 2% -1% -4% -7% -10% -13% -16% -19% -22% -25% 2023-062023-082023-112024-012024-032024-06 资料来源:聚源,中邮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蔡明子 SAC登记编号:S1340523110001 Email:caimingzi@cnpsec.com 《GLP-1RA开启降糖减重治疗新周期,创新驱动引领全产业链高景气发展》 -2024.06.06 医药生物行业报告(2024.06.03-2024.06.07) 证券研究报告:医药生物|行业周报 2024年6月10日 行业基本情况 行业投资评级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发布,创新药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一周观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行业相对指数表现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任务主要包含七大方面: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三、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五、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六、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七、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从国家层面明确支持创新药的应用,有关创新药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推动更加明晰。 一周观点:GLP-1RA开启降糖减重治疗新周期,创新驱动 引领全产业链高景气发展 研究所 GLP-1RA降糖效果显著,同时可通过多维通路实现减重治疗,兼具多重获益机制,在心血管、NASH等多个慢病领域显示出良好治疗前景。全球GLP-1药物市场规模持续扩张,预计到2030年全球市场规模达407亿美元。从市场端看,GLP-1RA研发火热,诺和诺德稳居头部;国内药企发力直追,派格生物、银诺医药、信达生物研发进度领先,华东医药研发管线布局全面。从产业链端看,多肽制药技术壁垒较高,叠加诺和诺德产能不足引致的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药物短缺为国内原料药、CDMO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近期研究报告 一周表现:本周(6月3日-7日)医药板块下跌0.94% 三季度重点关注院内设备、低值耗材、血制品、中药等板块投资机会 本周医药生物下跌2.01%,跑输沪深300指数1.84pct,在31个子行业中排名第8位。本周血液制品板块涨幅最大,上涨4.7%;中药板块上涨0.13%,医疗设备板块上涨0.03%,医疗研发外包板块下跌1.23%,化学制剂板块下跌2.11%;线下药店板块跌幅最大,下跌6.51%,疫苗板块下跌4.93%,原料药板块下跌4.34%,医疗耗材板块下跌4.31%,体外诊断板块下跌4.17%。从估值来看,截至2024年6月7日,生物医药板块PE(TTM)为31.18倍,处于历史较低位。考虑2023Q3医药板块受行业整顿影响低基数,Q3院内板块有望看到明显反弹,建议重点布局院内设备(如内镜)、低值耗材(如口罩、安全注射器等)、血制品、院内需求刚性的中药、国央企改革下有明确外延预期标的。 推荐及受益标的: 推荐标的:派林生物、美年健康、国际医学、太极集团、新天药业、九州通、益丰药房、海尔生物、英诺特、圣湘生物、微电生理、迈普医学。 受益标的:乐普生物、百诚医药、天坛生物、康希诺、老百姓、一心堂、柳药集团、东阿阿胶、康恩贝、羚锐制药、佐力药业、迈瑞医疗、联影医疗、澳华内镜、开立医疗、华大智造、惠泰医疗、英科医疗、心脉医疗。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1风险提示: 行业竞争加剧风险、政策执行不及预期风险、行业黑天鹅事件。 目录 2一周观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发布,创新药重视程度不断提升5 2.1事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5 2.2点评:国家明确支持创新药发展,重视程度不断提升7 3一周观点:GLP-1RA开启降糖减重治疗新周期,创新驱动引领全产业链高景气发展8 3.1GLP-1药物降糖减重作用机制显著,具多种获益机制,朝多靶点、多适应症、口服及组合疗法方向持续研发8 3.2GLP-1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大单品司美格鲁肽疗效优秀,2023年全球销售额超200亿美元8 3.3降糖、减重适应症先行,其他慢病适应症逐步拓展,国内GLP-1药物市场规模有望持续扩大8 3.4国产GLP-1创新药持续突破崭露头角,技术壁垒+产能不足有望为中游原料药、CDMO企业带来新发展机遇9 3.5受益标的9 4本周(6月3日-7日,下同)表现及子板块观点9 4.1本周医药生物下跌2.01%,血制品涨幅最大9 4.2三季度重点关注院内设备、低值耗材、血制品、中药等板块投资机会11 5风险提示17 图表目录 图表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5 图表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6 图表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6 图表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服务体系6 图表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7 图表6:本周医药生物下跌2.01%,跑输沪深300指数1.84pct(单位:%)9 图表7:本周医药生物涨跌幅在31个子行业中排名第8位(单位:%)10 图表8:本周医药生物行业血液制品涨幅最大,线下药店跌幅最大10 图表9:当前医药生物行业估值处于近15年的历史较低位(截至2024年6月7日)11 图表10:医药各子板块2月触底反弹,化学制药、医药商业、生物制品等板块2024年PEG小于115 图表11:2024年2月5日开始各子板块开始反弹16 图表12:20240603-20240607各子板块个股涨跌幅(%)16 1一周观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发布,创新药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1.1事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任务主要包含七大方面: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三、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五、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六、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七、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 图表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相关表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相关表述 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 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跟踪评估各地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工作进展,对工作滞后的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要求,推动由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 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集采执行工作,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如实填报采购量并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集采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监管。完善提升医药集采平台功能,加强网上采购监督,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网采率。 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内至少开展一批(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450个。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强化公立医疗机构集采报量和执行的刚性约束,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机制,促进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实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 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扩大采购范围,力争每个省份国家和地方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国家层面开展一批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对国家组织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指导各省份至少各实施或参与联盟采购实施1次集中带量采购,提高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结余留用考核,激励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研究完善对抗菌药物等具有特殊性的药品集采规则和使用方案。加强医用耗材价格监测。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个试点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区)试点,指导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等5个试点城市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经评估符合调价条件的地区及时完成调价。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规范化管理。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在总量范围内及时调整价格,优先将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治疗类、手术类和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整范围。持续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指数编制和相关监测工作。对5个试点城市价格改革情况开展评估,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省份2022年6月底前印发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年底前将医疗服务价格调出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指导地方科学设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年内开展1次调价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价。指导5个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探索价格调整总量确定规则、调价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等配套措施。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4年,所有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完善总额测算、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试点。研究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给予在DRG/DIP付费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倾斜。 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不少于70%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推进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工作,探索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指导各地建立并完善病组/病种、权重/分值、系数等要素调整机制,完善协商谈判、结余留用、特例单议和基金监管等配套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国4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工作,DRG付费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对已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的试点城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支付政策。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相关工作,完善有关技术规范。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的办法。注重医务人员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加强对医院内部分配的指导监督,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地方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结合实际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