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称TCOrientLightingHoldingsLimited达进东方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15) 年报 2023 页次 公司资料 2 主席声明 4 企业管治报告 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2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25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5 董事会报告 73 独立核数师报告 84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87 综合财务状况表 88 综合权益变动表 90 综合现金流量表 9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3 财务摘要 168 执行董事 江灿辉先生(副主席)许明先生(行政总裁)曾拥光先生 郭俊豪先生梁嘉欣女士 非执行董事 赖育斌先生(董事会主席)魏晓民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国安先生张唯加先生丘雨美女士 蒲燕珊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陆海林博士(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辞任) 公司秘书 陈振球先生 授权代表 曾拥光先生陈振球先生 审核委员会 蒲燕珊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委员会主席) 王国安先生 张唯加先生丘雨美女士 陆海林博士(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辞任) 薪酬委员会 丘雨美女士(委员会主席)张唯加先生 蒲燕珊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陆海林博士(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辞任) 提名委员会 丘雨美女士(委员会主席)张唯加先生 蒲燕珊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陆海林博士(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辞任) 合规委员会 蒲燕珊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委员会主席) 张唯加先生 丘雨美女士陆海林博士 (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辞任) 总办事处 香港 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 亿京中心B座30楼E室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核数师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陈振球律师事务所(香港法律) 公司资料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分行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北角 英皇道338号 华懋交易广场2期 33楼3301-04室 股份代号 00515 网站 www.csthltd.com 主席声明 各位股东: 我们谨此代表中华银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前称“达进东方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本集团业绩。 于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二年,新型冠状病毒影响了本集团的人力资源、中国以至全球原材料供应链、产品付运和整体经济形势,对市场的业务表现产生不利影响。本集团已采取多项措施应付挑战,包括实施成本控制措施以及把握机会进一步发展业务及提升增长潜力。同时,本集团正努力落实最高水平防控标准以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尽管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中国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限制的解除,但经济并无如最初预期般迅速反弹,且全球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继续受美国联邦加息、地缘政治紧张、新保护主义及半导体技术战的影响。本集团将继续进行自我调整以克服未来的挑战,通过采取控制成本及改善质量的措施、策略性定价政策及积极的营销方式,吸引现有及潜在客户的更多销售订单。 展望未来,董事会及管理团队将继续采取措施以改善本集团之现有业务,并探索机会为本公司及其股东创造价值。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本集团同事之努力及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并感谢股东及投资者的持续支持。 赖育斌主席谨启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董事会深明上市公司企业管治常规的重要性,亦一直致力采纳企业管治标准。上市公司之营运具透明度,采纳各种自行规管政策与程序以及监控机制,并清楚界定董事与管理层权责,乃符合权益持有人及股东之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已确认,据彼等所知,本公司于本年度全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项下载述的守则条文,惟以下除外: (i)根据守则条文第D.1.2条,管理层应每月向全体董事会成员提供更新资料,载列有关发行人的表现、财务状况及前景,其中可能包括每月的管理层账目及预测与实际数字之间的重大差异。于本年度内,尽管管理层账目并未按月向董事会成员分发,但管理层不时会在工作层面的会议向董事定期口头更新,管理层及董事会认为已足够对本集团的表现进行公正及易于理解的评估,并使董事能够充分及适当履行其职责。 (ii)根据守则条文第C.5.1条,董事会应定期开会,董事会会议应每年召开至少四次,大约每季一次。根据守则条文第C.5.3条,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发出至少14天通知,以让所有董事皆有机会腾空出席,而至于召开其他所有董事会会议,应发出合理通知。根据守则条文第C.5.8条,会议议程及会议文件应于计划举行董事会或委员会会议日期前至少3日送交全体董事。董事会不区分定期或特别董事会会议,通常每年召开4次以上及每季度召开1次以上。董事会通常于每个日历年的第一及第三季度举行董事会会议以考虑本公司全年及中期业绩,及通常于第二及第四季度发生其他企业行动或事宜时举行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会会议由主席(为非执行董事)主持,彼提供了一个鼓励自由讨论及提问的开放氛围,包括“任何其他事宜”环节,邀请董事于此环节中增加新的议程。此外,邀请全体董事于董事会会议以外的任何时间以单独及独立途径接触主席或管理层,于此期间向有关董事提供业务更新资料,并及时解答彼等提出的问题。本公司使用电子通讯方式召开及举行董事会会议并藉此传阅会议议程及会议文件,透过短于企业管治守则有关条文列明的通知时间的合理通知,可以实现董事(特别是非执行董事)的高出席率及快速回应。 董事会及合规委员会将持续监督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企业管治常规(续) 不符合及重新符合上市规则 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海林博士(“陆博士”)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合规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因陆博士辞任,(i)董事会并无如上市规则第3.10(2)条所规定有至少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财务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ii)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低于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规定的董事会人数最低三分之一;及(iii)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并无如上市规则第3.21条所规定有至少一名具备财务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蒲燕珊女士(“蒲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合规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蒲女士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于委任蒲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后,本公司已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最低为三分之一的规定,并重新符合上市规则第3.10(2)、3.10A及3.21条的规定。 企业文化及策略 本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主要透过其附属公司从事生产及买卖多类LED照明及PCB产品,包括单面PCB、双面PCB及多层PCB(多至12层),以及桥塔及电缆贸易。本公司的首要目标是提高股东的长期回报。为实现这一目标,本集团的策略是同等重视实现可持续的经常性收益增长及保持本集团强劲的财务状况。本公司与全体员工透过可持续增长及不断发展努力为权益持有人创造价值。本公司于开展业务及为员工提供指导时强调以下价值观之重要性,即:(a)良好的货品及服务质量,透过设备升级及员工培训实现;(b)多元化及增长,透过不断努力研发及开拓新业务机会实现;及(c)可持续发展,透过于环境保护方面之努力及与社会之合作实现。本公司将检讨其企业文化及策略,并作出必要调整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之操守守则,而各现任董事均已确认其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遵守标准守则。 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透过指引及监察本公司事务,共同负责领导及控制本公司,并推动本公司之成功。董事会制定本公司之方针及监察管理层之表现。董事会亦负责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 董事会的组成反映有效领导本公司所需的均衡技巧及经验,以及决策的独立性。董事会现由11名成员组成,包括5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旨在带来充分平衡独立观点及充分涵盖企业家见解、管理经验、业务关系、行业知识、对资本市场、财务管理及管治方面的理解等专业知识。董事会目前的性别比例为三名女性董事及八名男性董事。 除蒲女士外,本公司与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间概无服务合约及固定服务任期。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及重选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蒲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任期一年,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否则可自动重续一年,及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股东大会上退任及重选连任。 有关董事会组成的进一步详情载于第2页。董事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23至24页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主席 赖育斌先生,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负责领导董事会,并透过在董事会会议上就有关问题作出适当简报及及时向其他董事提供足够资料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在管理层及公司秘书的协助下,主席负责草拟董事会会议议程,并在维持董事会会议整体进行的同时,鼓励其他董事参与及发表意见,同时考虑其他董事建议纳入议程及董事会讨论的任何其他事务。主席亦承担主要责任,确保创建良好的公司治理惯例及程序,带头确保董事会行事符合本公司最佳利益,确保行政总裁(“行政总裁”)及管理层有效实施董事会议决的公司策略及政策,并促进与股东的有效沟通。 行政总裁 许明先生,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负责领导管理层开展本集团业务的日常运营,提出建议及实施公司策略及政策,促进管理层与主席及董事会之间的定期沟通,提请董事会注意主要业务发展及机遇问题以及主要问题及关注领域,并确保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供充足资料,以便董事会履行职责。 董事(续)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设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合规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并委以明确的职权范围、权力及职能。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合规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全文载于本公司网站(网址:www.csthltd.com)及联交所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 审核委员会 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审核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丘雨美女士、王国安先生、张唯加先生及陆海林博士,但于该日之后仅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陆博士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辞任前曾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蒲燕珊女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陆博士及蒲女士均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及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具备财务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概无本公司现时核数师事务所的前合伙人于不再担任核数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于其中拥有任何财务利益后两年内出任审核委员会成员。 审核委员会由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任何活动进行调查。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能为检讨及监督本集团之财务报告程序及合规程序,以及与外部核数师检讨内部控制系统。审核委员会亦已检讨本集团雇员可以暗中提出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其他事项之可能不当行为之疑问的安排,确保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