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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环境:盛剑环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财报-
盛剑环境:盛剑环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2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0%,未在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3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购买的最高价为26.65元/股、最低价为23.5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05.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3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购买的最高价为26.65元/股、最低价为23.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05.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投资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合肥新站区管委会”)签订《上海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投资合作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拟在合肥新站区管委会辖区内购置土地投资建设“上海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总投资3亿元。 2023年12月29日,合肥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盛剑微”)以人民币1,430.09万元竞得编号新站区工业36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工业)》。2024年1月8日,合肥盛剑微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四)签订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事项 2024年3月20日,北京盛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剑微”)、上海盛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剑微”)、合肥盛剑微与长濑化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长濑化成”)签订《<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长濑化成在2022年8月23日与北京盛剑微、上海盛剑微签订的《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区域与许可期限内,新增技术使用许可对象:合肥盛剑微;新增技术使用许可内容:适用于半导体先进封装行业RDL的光刻胶剥离液技术。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补充协议签订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洪伟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洪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洪伟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洪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洪伟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洪伟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