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7证券简称:博云新材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1,548,056.10 133,360,985.02 -16.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578,583.65 7,314,484.71 14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847,362.32 1,848,550.64 -362.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934,266.13 -17,718,953.20 297.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7 0.0128 139.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7 0.0128 139.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3% 0.35% 0.4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02,343,291.37 2,858,765,260.94 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139,288,845.01 2,121,710,261.36 0.8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581,259.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119,490.34 主要为母公司博云新材收到退税款。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19,959.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4,844.64 合计 22,425,945.9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期初/上年同期 变动额 变动率 变动分析 应收票据 63,143,829.20 90,189,966.95 -27,046,137.75 -29.99%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博云新材、子公司博云东方和子公司伟徽新材票据到期及已转让未到期票据减少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5,600,486.41 14,258,718.27 -8,658,231.86 -60.72% 主要为子公司博云东方和子公司伟徽新材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 14,709,796.11 10,577,938.67 4,131,857.44 39.06%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博云东方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931,670.39 1,047,840.56 883,829.83 84.35% 主要为本期备用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4,854,091.81 9,083,307.57 -4,229,215.76 -46.56% 主要为子公司博云东方本期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609,979.13 17,499,706.11 -5,889,726.98 -33.66%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博云东方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 77,858,093.38 125,433,836.83 -47,575,743.45 -37.93%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博云新材、子公司博云东方和子公司长沙鑫航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应付账款 185,182,271.84 103,189,502.92 81,992,768.92 79.46%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博云东方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9,790,345.79 28,682,378.77 -8,892,032.98 -31.00% 为支付上年年终绩效所致。 销售费用 3,652,897.35 5,364,304.18 -1,711,406.83 -31.90% 主要为子公司长沙鑫航销售团队薪酬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14,110,328.14 10,413,843.84 3,696,484.30 35.50% 主要为母公司博云新材及子公司长沙鑫航本期按季计提绩效薪酬增加,子公司博云东方新基地投入使用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245,322.48 -757,670.41 512,347.93 67.62%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博云东方新增银行贷款导致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25,618,701.10 4,242,168.72 21,376,532.38 503.91% 主要为母公司博云新材本期收到退税款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9,209.76 -2,225,763.56 2,564,973.32 115.24% 主要为本期收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红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942,622.55 -2,970,517.11 5,913,139.66 199.06%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博云新材收回的货款增加致使减值转回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00.28 -906,063.96 904,963.68 99.88%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长沙鑫航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10,492.10 -1,710,492.10 -100.00% 为上期母公司博云新材因技改项目拆除旧设备出售所致。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590,278.87 8,537,596.78 13,052,682.09 152.88%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博云新材收到退税款、收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红、收回的货款增加致使减值转回所致。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672,327.74 8,741,712.90 12,930,614.84 147.92%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博云新材收到退税款、收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红、收回的货款增加致使减值转回所致。 所得税费用 4,193,180.29 1,390,690.20 2,802,490.09 201.52%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博云新材利润增加影响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479,147.45 7,351,022.70 10,128,124.75 137.78%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博云新材收到退税款、收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红、收回的货款增加致使减值转回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34,266.13 -17,718,953.20 52,653,219.33 297.16% 主要为本期母公司博云新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及收到退税款;以及粉末冶金板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87,726.87 -44,806,192.83 23,318,465.96 52.04%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博云东方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716,934.44 -43,613,857.14 75,330,791.58 172.72% 主要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5,10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65% 72,472,129.00 0.00 不适用 0.00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71% 44,184,602.00 0.00 不适用 0.00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6.53% 37,402,680.00 0.00 不适用 0.00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22% 24,193,548.00 0.00 不适用 0.00 李卓 境内自然人 4.16% 23,847,638.00 0.00 不适用 0.00 北京誉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航空 其他 0.54% 3,091,216.00 0.00 不适用 0.00 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爽 境内自然人 0.40% 2,3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廖兵 境内自然人 0.36% 2,055,721.00 0.00 不适用 0.00 熊翔 境内自然人 0.32% 1,836,000.00 0.00 不适用 0.00 许凯嘉 境内自然人 0.25% 1,455,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72,472,129.00 人民币普通股 72,472,129.00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4,184,602.00 人民币普通股 44,184,602.00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37,402,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402,680.00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193,548.00 人民币普通股 24,193,548.00 李卓 23,847,638.00 人民币普通股 23,847,638.00 北京誉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91,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3,091,216.00 王爽 2,3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00 廖兵 2,055,721.00 人民币普通股 2,055,721.00 熊翔 1,8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6,000.00 许凯嘉 1,45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51%股权,为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以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股东李卓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2,638,1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09,538股,普通证券账户及投资者信用账户合计持有23,847,638股;股东廖兵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94,421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1,300股,普通证券账户及投资者信用账户合计持有2,05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