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WENHOLDINGSLIMITED 皓文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19 2023年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来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可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年报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年报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年报包括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规定提供皓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资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对本年报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深知及确信,本年报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为准确及完整,且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亦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使本年报所载陈述或本年报有所误导。 目录 页次 公司资料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10 企业管治报告1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30 董事会报告书47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59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4 综合财务状况表65 综合权益变动表66 综合现金流量表6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9 五年财务概要136 公司资料 董事 执行董事 冯科明先生 柏洁女士(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获委任)徐爱妮女士(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君尧先生马思静女士何苑棋女士 公司秘书 谭芷欣女士(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获委任)翟志胜先生(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辞任) 助理公司秘书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总办事处暨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上环 德辅道中199号无限极广场12楼 核数师 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香港 湾仔洛克道188号兆安中心24楼 监察主任 冯科明先生 授权代表 冯科明先生谭芷欣女士 开曼群岛法律顾问 ConyersDill&Pearman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Suntera(Cayman)LimitedSuite3204,Unit2A,Block3BuildingD,P.O.Box1586GaradeniaCourt,CamanaBayGrandCayman,KY1-1100CaymanIslands 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香港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GEM股份代号 8019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本集团继续专注于放债业务及电子零部件加工及贸易业务。 本集团从事放债业务,向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有担保及无担保贷款。我们提供个人贷款及企业贷款。于本年度,放债业务赚取的利息收入约为人民币32,641,000元,占总收入约71.4%。本集团的电子零部件加工及贸易业务分部从事采购、加工及销售计算机及智能手机相关电子零部件,如CPU、LED屏幕面板、硬盘及智能手机芯片组及镜头。电子零部件加工及贸易业务于本年度赚取的收入约为人民币13,099,000元,占总收入28.6%。随着美容护理服务业务的竞争日趋激烈,此业务的业绩不尽如人意。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自包括非手术医疗美容服务及传统美容服务在内的美容护理业务确认销售。 财务回顾 于本年度,本集团录得综合收入约人民币45,740,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62,408,000元),较二零二二年减少约 26.7%。 收入减少主要由于电子零部件加工及贸易业务的需求减少及美容护理服务业务自二零二二年底以来未能产生收入所致。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需求减少,来自电子零部件加工及贸易业务的收入减少约人民币8,105,000元或38.2%至约人民币13,099,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21,204,000元)。贷款市场需求维持稳定,放债业务的收入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微降约人民币423,000元或1.3%。本集团本年度从我们的贷款组合中获得利息收入约人民币32,641,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33,064,000元)。 其他收益或亏损净额由净亏损约人民币14,598,000元转为净收益人民币2,872,000元。转亏为盈主要是本金为 42,500,000港元的无抵押债券修订之收益。实际年利率由11%修订为8%,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收益╱亏损由来自本集团持有的上市证券组合的未变现亏损净额约人民币 12,986,000元转为未变现收益净额约人民币7,813,000元。 本年度一般及行政开支由约人民币29,314,000元减少约人民币9,431,000元或32.2%至人民币19,883,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员工成本以及厂房及设备折旧下降。 本年度的财务费用由约人民币4,910,000元增加约人民币166,000元或3.4%至人民币5,076,000元,主要为无抵押债券的利息开支。 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9,378,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52,801,000元),较去年减少约人民币43,423,000元或82.2%。亏损减少乃主要由于相较二零二二年同期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未变现收益净额及无出售附属公司之亏损。 于本年度,本集团对于联营公司(SincereSmartInternationalLimited(“SincereSmart”))的权益计提全额减值,该公司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解散。本集团持有SincereSmart22.5%的股权,及SincereSmart主要从事提供云平台应用及解决方案。对此,本集团已对SincereSmart的唯一董事采取法律行动,以挽回所产生的亏损及损失。本年度已确认于联营公司的权益的减值亏损约为人民币1,984,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2,540,000元)。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收贸易账款、应收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约为人民币339,800,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339,693,000元)。结余主要为应收贸易账款约人民币9,779,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5,442,000元)、应收贷款约人民币322,868,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318,469,000元)及其他应收款项约人民币4,746,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8,620,000元)。本年度减值亏损为约人民币26,416,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28,339,000元)。 就放债业务而言,本集团的贷款组合净额约为322,868,000港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318,469,000元),向84名借款人发放贷款,其中74名为个人及10名为企业。贷款本金介乎约190,000港元至约13,900,000港元,贷款期限介乎6个月至3年。有担保贷款金额约为236,065,000港元及无担保贷款金额约为86,803,000港元。有担保贷款以资产质押及客户担保(如有)作抵押。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五大借款人的贷款净额合共约为49,665,000港元,约占本集团应收贷款的15.4%。 贷款期限客户数目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一年内 24 23 一至两年 50 131 两年以上 10 12 84 166 下表载列应收贷款剩余到期情况的分布: 二零二三年人民币千元 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156,178 199,313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三年 166,690 119,156 322,868 318,469 本公司并无根据任何背景或行业或运营历史就客户设定特定目标。本公司主要通过本公司管理层的商业网络或客户推荐或广告招揽客源。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参照独立专业估值师编制的估值对应收贷款进行减值评估。应收贷款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的估值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的常规做法进行预期信贷亏损拨备评估,该方法将应收贷款的预期信贷亏损分为三类,可反映其信贷风险及厘定各个类别的亏损拨备的方式。根据该估值,基于不同阶段应用之预期信贷亏损,应收贷款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为约人民币86,077,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80,909,000元)。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增加主要归因于经济衰退对借款人之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严重削弱其履行债务责任之能力。于根据借款人之还款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并与借款人沟通后,若干应收贷款已转拨至预期信贷亏损率最高的阶段。所有借款人均为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独立第三方。本集团已向未能于规定时间内履行还款责任的借款人发出催款函,并已根据借款人的情况与借款人磋商新还款安排。倘并无正面结果,则可视乎个别实际情况对有关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经确认的减值亏损乃因不可预测及不可控因素(包括经济状况及疫情)而导致。董事认为,本集团之内部监控程序令信贷风险显着降低,且稳健高效。 于报告期末后,本公司出售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非上市股本证券投资。本集团持有PeakZoneGroupLimited(“PeakZone”,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之5.4%股权。PeakZone主要从事提供综合应用交易业务。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本集团与PeakZone订立买卖协议已出售于PeakZone之全部5.4%股权,代价为80,000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72,000元)。出售已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完成。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流动比率 7.8倍 29.5倍 资产负债比率 (总负债╱总资产) 22.7% 18.2% 本集团一般以内部产生现金流量、向独立第三方发行的无抵押债券及股东权益,来拨付其营运所需资金。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211,587,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238,147,000元)及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及短期证券投资)合共约人民币38,279,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17,412,000元)。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比率(按流动资产约人民币211,587,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238,147,000元)除以流动负债约人民币27,055,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8,079,000元)计算得出)约为7.8倍(二零二二年:29.5倍)。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即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率)约为22.7%(二零二二年: 18.2%)。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租赁负债(二零二二年:无)。 凭藉所持有流动资产金额及短期证券投资,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足够财务资源以应付其持续营运业务所需。 重大收购及出售 本集团于本年度内并无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有关资本资产的重大投资的未来计划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任何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计划。 债券 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发行本金额为30,000,000港元之无抵押债券,实际年利率为11%,到期日为发行无抵押债券后3年。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本公司与同一独立第三方续新无抵押债券,经修订本金金额为4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