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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2022年三季度报告

2022-10-28财报-
宏昌科技:2022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008证券简称:宏昌科技公告编号:2022-09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5,210,052.48 8.07% 567,651,558.98 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845,824.08 -5.77% 45,042,271.44 -1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4,558,370.48 7.93% 36,973,534.05 -1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9,460,688.80 133.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 -20.00% 0.56 -3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 -20.00% 0.56 -38.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0.11% 4.60% -3.9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35,187,810.45 1,378,617,660.09 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04,280,774.27 957,090,918.43 4.9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662.37 -66,204.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03,624.02 10,223,637.1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97,137.30 1,833,903.9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858.60 -158,803.9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31,298.69 -2,091,728.0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7,812.80 1,672,067.38 合计 1,287,453.60 8,068,737.3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124%,主要原因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134.29%,主要原因系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531.28%,主要原因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长602.61%,主要原因系无锡子公司新增厂房租赁所致;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48.53%,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和荆州子公司项目建设所致;无形资产较期初增长87.34%,主要原因系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217.90%,主要原因系长期资产预付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较期初增长1748%,主要原因系预收房租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较期初下降63.3%,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下降所致; 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长32.8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30.43%,主要原因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198.42%,主要原因系对外捐赠所致。三、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3.49%,主要原因系收到经营相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7.43%,主要原因系理财投资收回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8.33%,主要原因系:去年完成了IPO事项,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79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37% 28,294,260.00 陆宝宏 境内自然人 15.43% 12,342,840.00 周慧明 境内自然人 9.98% 7,981,740.00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88% 3,900,000.00 陆灿 境内自然人 2.57% 2,057,160.00 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5% 2,040,000.00 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5% 1,560,000.00 陆宝明 境内自然人 1.08% 867,000.00 许旭红 境内自然人 0.68% 543,000.00 #邹英姿 境内自然人 0.45% 358,827.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9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00,000.00 许旭红 54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3,000.00 #邹英姿 358,827.00 人民币普通股 358,827.00 #王文明 220,534.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534.00 姜小波 214,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700.00 #杜一中 202,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2,080.00 #李斐 200,46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462.00 马荣曾 130,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700.00 王仁芳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曹双月 10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6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陆宝宏先生与周慧明女士为夫妻关系,陆灿先生为陆宝宏先生与周慧明女士之子。陆宝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43%的股权,周慧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9.98%的股权,陆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7%的股权,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陆灿先生通过宏昌控股间接持有公司35.37%的股权,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通过金华宏合间接控制公司1.95%的股权、通过金华宏盛间接控制公司2.55%的股权,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陆灿先生直接加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7.85%的股权,宏昌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陆宝宏先生、周慧明女士、陆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许旭红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且相互之间无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无法知晓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与前10名股东 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关系。股东名称前标注“#”的为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持有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发布了《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666.6667万股的1.93%。其中首次授予105.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59%,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2.00%;预留23.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58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3、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预 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2022年9月30日(含)前授予完成,则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 例分别为40%、3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2022年9月30日(不含)后授予完成,则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各为50%、50%。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 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0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3)。 3、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4、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