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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9财报-
鑫宏业:2023年年度报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5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卜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群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吉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的展望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7098600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4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1 第六节重要事项6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1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19 第十节财务报告12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文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鑫宏业、股份公司 指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源科技 指 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苏华光 指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淮安欧原 指 淮安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股东 淮安爱众 指 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股东 隆基股份 指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012.SH) 鑫旭光电 指 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 上海泷新 指 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金投 指 无锡金投嘉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晶科能源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223.SH) 阿特斯 指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002594.SZ) 吉利汽车 指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0175.HK) 北汽新能源 指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集团 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蔚来汽车 指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小鹏汽车 指 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理想汽车 指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 指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600066.SH) 福田汽车 指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166.SH) 小米汽车 指 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会计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线缆 指 电线、电缆等物品的总称,通常将电压较低且外径较小的产品称为电线, 将电压较高且外径较大的产品称为电缆。 交联聚烯烃弹性体 指 聚烯烃热塑性弹性体,是一种高性能聚烯烃产品,具有密度小、弯曲大、低温抗冲击性能高、易加工、可重复使用等特点。 热固性弹性体 指 具有塑料易加工、多次可塑简便特性,具有塑料强度特性,具有类似硫化橡胶高回弹特性的综合功能、性能弹性材料。 交联 指 通过化学方式(如加入交联剂)或物理方法(如辐照)来实现大分子的交联反应,使线性聚合物变成具有三维空间网络结构的聚合物的技术。 辐照 指 利用放射性元素的辐射去改变分子结构的一种化工技术。 绞合 指 将若干根相同直径或不同直径的单线,按一定的方向和一定的规则绞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的绞合线芯。 退扭绞合 指 使装有单线的各个线盘,借特有装置始终保持水平位置,以确保每根单线在绞合过程中不产生自扭变形的绞合。 型式试验 指 为了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验。 逆变器 指 将直流电能转变成定频定压或调频调压交流电的转换器。 美国UL 指 美国UL有限责任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认证检测机构。 德国TÜV 指 德国莱茵TÜV集团是国际独立第三方检测、检验和认证机构 德国DEKRA 指 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是德国政府认可的汽车安全鉴定检测权威机构。 欧盟CE 指 欧盟CE认证,即对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加拿大CSA 指 CanadianStandardsAssociation,加拿大标准协会,是加拿大首家专为制定工业标准的非营利性机构。 韩国KC 指 KoreaCertification,韩国认证系统。 日本PSE 指 日本强制性安全认证。 日本JQA 指 JapanQualityAssuranceOrganization,日本质量保证协会。 CQC 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NAS 指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鑫宏业 股票代码 301310 公司的中文名称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鑫宏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WuxiXinhongyeWire&Cable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卜晓华 注册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心路17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410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办公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心路17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4101 公司网址 http://www.xhycable.com/ 电子信箱 sec@xhycabl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丁浩 曹博、卜莉丹 联系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心路17号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心路17号 电话 0510-68780898 0510-68780898 传真 0510-68780878 0510-68780878 电子信箱 dingh@xhycable.com sec@xhycabl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83号(汇创大厦2号楼东楼)23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赵焕琪、丁亮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6 魏思露、陈颖 2023-6-2至2026-12-31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001,041,176.25 1,808,273,545.85 1,808,273,545.85 10.66% 1,218,617,224.29 1,218,617,22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5,158,953.62 144,765,127.58 144,775,668.00 14.08% 107,061,769.96 107,071,22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40,022,620.37 139,828,147.22 139,838,687.64 0.13% 100,127,996.41 100,137,454.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6,053,963. 48 216,144,795.30 216,144,795.30 -195.33% 114,659,875.51 114,659,875.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987 1.9879 1.9880 -4.49% 1.4701 1.47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987 1.9879 1.9880 -4.49% 1.4701 1.47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5% 25.98% 25.98% -15.53% 25.01% 25.01%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3,382,794,223.09 2,308,996,475.80 2,309,598,654.40 46.47% 1,429,386,517.51 1,429,673,06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46,871,948.95 632,873,061.55 632,893,060.17 255.02% 484,848,521.80 484,857,980.0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21,252,014.28 485,848,082.07 553,336,708.00 540,604,37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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