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ABACHEMICALSCORPORATION 2023年年度报告 雅本化学 股票代码:300261股票简称:雅本化学 披露日期:2024年4月29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蔡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爱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小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93,808.08元。短期内农化行业周期性下行、客户库存调整策略引发的需求下滑,医药业务部分订单的显著缩减以及子公司商誉减值等因素,是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较于上年同期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与行业趋势一致。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行业情况及未来展望,具体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内容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 展的展望”中“二、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公司治理4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4 第六节重要事项8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0 第十节财务报告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雅本化学 指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雅本 指 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南通雅本/南通基地 指 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建农植保/盐城基地 指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兰雅精化 指 兰州雅本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兰沃科技 指 甘肃兰沃科技有限公司 兰农科技 指 甘肃兰农科技有限公司 兰雅药创 指 兰州雅本药物创制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基地 指 公司在甘肃兰州投资建设的研发、制造基地,包括兰雅精化、兰沃科技、兰农科技、兰雅药创等四家企业 朴颐化学 指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颐辉生物 指 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艾尔旺 指 河南艾尔旺新能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ACL 指 AMINOCHEMICALSLIMITED ABINO 指 ABINOPHARM,INC. A2W 指 A2WPharmaLtd 裕昌精化 指 襄阳市裕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孚隆宝 指 阜新孚隆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雅本 指 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间体 指 又称有机中间体,是用煤焦油或石油化工产品为原料以制造染料、农药、医药、树脂、助剂、增塑剂等中间产物 农药中间体 指 用于农药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 医药中间体 指 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 原料药 指 指医药产品的原料药,活性药物成分API,不需进一步化学合成即可用于药物配方的分子,是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 原药 指 农药产品的活性成分AI NMN 指 全称"β-烟酰胺单核苷酸",是一种自然存在的生物活性核苷酸。人体内固有的物质,也富含在一些水果和蔬菜中。在人体中NMN是NAD+最直接的前体,其功能是通过NAD+体现。NAD+又叫辅酶Ⅰ,全称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存在每一个细胞中参与上千项反应。在多种细胞代谢反应中,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分子都扮演着重要角色,是细胞保持活力的重要支撑。因烟酰胺属于维生素B3,因此NMN属于维生素B族衍生物范畴,其广泛参与人体多项生化反应,与免疫、代谢息息相关。 定制生产模式 指 一种国际上企业间常见的分工合作形式,一般为大型跨国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要求,将其生产环节中的一个或多个产品通过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更专业化、更具比较优势的厂家生产。接受委托的生产厂家按客户指定的特定产品标准进行生产,最终把受托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给委托客户。定制生产适应了全球产业链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趋势,最终实现了商品价值链中各环节的合作互赢 精细化工 指 精细化学工业的简称,是化学工业中生产精细化学品的经济领域 CDMO 指 合同加工外包ContractDevelopmentManufactureOrganization),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服务 CRO 指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根据新药开发需求提供从研发、注册申报到服务的企业组织,多见于医药外包领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雅本化学 股票代码 300261 公司的中文名称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雅本化学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ABACHEMICALS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BACHE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蔡彤 注册地址 太仓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东方东路1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43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太仓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东方东路1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433 公司网址 www.abachem.com 电子信箱 info@abache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一川 朱佩芳 联系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18弄22号海亮大厦A座15层 电话 021-32270636 021-32270636 传真 021-51159188 021-51159188 电子信箱 boardoffice@abachem.com boardoffice@abachem.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栋8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宋婉春、高彦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278,848,252.00 2,000,975,899.68 2,000,975,899.68 -36.09% 2,071,740,062.67 2,071,740,06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2,293,808.0 8 202,948,039.69 202,948,039.69 -140.55% 181,849,264.51 181,849,26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4,908,045. 50 225,892,277.97 225,892,277.97 -146.44% 146,401,786.78 146,401,786.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854,785.1 2 81,067,227.82 81,067,227.82 -131.89% 422,704,008.77 422,704,008.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62 0.2126 0.2126 -140.55% 0.1905 0.19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62 0.2126 0.2126 -140.55% 0.1905 0.19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5% 8.90% 8.90% -12.45% 8.62% 8.62%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4,145,222,725.41 4,008,418,399.76 4,013,665,221.44 3.28% 3,806,025,067.11 3,811,078,25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74,817,267.89 2,387,566,980.33 2,387,566,980.33 -4.72% 2,174,390,029.16 2,174,390,029.1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 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 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863,680.16 5,053,191.89 57,916,872.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219,920.84 5,053,191.89 48,273,112.73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 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 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