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证券简称:伟星新材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61,217,225.24 1.31% 4,163,197,291.56 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4,217,199.51 12.49% 768,999,219.71 -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91,335,348.89 11.60% 737,037,973.19 -0.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81,848,139.35 -24.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8.70% 0.48 -2.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13.04% 0.48 -2.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9% -0.19% 15.77% -1.8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6,316,425,886.02 6,436,195,980.04 -1.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740,227,614.90 4,907,484,352.52 -3.41%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78,812,988(1,592,112,988-19,000,000*0.7)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73,112,988(1,592,112,988-19,000,000)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717.46 255,106.3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4,25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892,407.39 30,463,011.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621,690.88 7,674,295.0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827,495.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719.06 742,219.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4,886.00 635,294.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98,710.26 8,213,948.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3,986.87 436,476.39 合计 12,881,850.62 31,961,246.5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4,886.00元系收到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末结构性存款到期未续购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7.95%,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4.0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上海工业园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4)使用权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9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购FastFlowLimited(以下简称“捷流公司”)并表所致。 (5)商誉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61.50万元,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溢价收购捷流公司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6.1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临海工业园车间改造装修费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0.9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比上年少,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8)租赁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8.24%,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购捷流公司并表 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15.79%,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购捷流公司并表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83.6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技”)少数股东增加投资所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1)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7.18%,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应收款项增加,对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6.78%,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3)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分别增加135.03%、145.01%,主要系本期上海科技净利润增加,同时少数股东占比增加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31.80万元,主要系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8,721.39万元,主要系本期末结构性存款到期未续购所致。 (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4.35%,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589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90% 603,359,564 0 质押 227,132,400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1% 262,800,000 0 质押 98,5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53% 135,790,314 0 - - 章卡鹏 境内自然人 5.18% 82,538,434 61,903,825 - - 张三云 境内自然人 1.96% 31,269,218 23,451,913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1组合 其他 1.23% 19,661,984 0 - -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首域中国A股基金 境外法人 1.20% 19,104,785 0 - - 金红阳 境内自然人 1.04% 16,563,013 12,422,260 - - 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1.04% 16,550,765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匠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0% 14,271,999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603,359,564 人民币普通股 603,359,564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26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8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5,790,314 人民币普通股 135,790,314 章卡鹏 20,634,609 人民币普通股 20,634,60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1组合 19,661,984 人民币普通股 19,661,984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首域中国A股基金 19,104,785 人民币普通股 19,104,785 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16,550,765 人民币普通股 16,550,76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匠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271,999 人民币普通股 14,271,99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39,694 人民币普通股 11,239,694 张三云 7,817,305 人民币普通股 7,817,30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同时, 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联关系。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于2011年3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持有慧星公司6.14%的股权,与伟星集团、慧星公司均存在关联关系。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伟星集团解除质押1.82%的公司股份并重新将该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张三云先生解除质押1.70%的公司股份;慧星公司共解除质押3.78%的公司股份并重新将3.42%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8月1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报告期及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1,200万元,已经到期收回本金,实现收益为106.15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高峰时点数未超过授权额度。 3、公司子公司相关重要事项: (1)2022年8月17日,上海科技根据发展需要将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增加到12,500万元,股东结构变更为:公司持股60%,上海伟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原5位自然人股东持股10%。 (2)2022年9月27日,上海科技根据业务发展规划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重庆伟星咖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6MAC0HHNA66,主营业务为防水系列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82,146,497.37 2,410,042,5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