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23-05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33,628,326.11 51.54% 943,475,751.20 4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880,607.93 66.78% 27,416,146.12 25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744,715.68 435.01% 15,499,167.13 134.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6,038,495.80 16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29 67.15% 0.0263 255.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29 67.15% 0.0263 255.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7% 0.89% 2.38% 3.8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39,091,351.21 1,970,240,582.76 -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162,052,753.67 1,138,767,206.15 2.0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47,567.36 671,514.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650,103.52 12,718,657.3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90,212.28 758,155.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8,857.99 -163,137.6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0,574.14 99,608.37 代扣代缴税金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901,423.04 2,167,818.35 合计 5,135,892.25 11,916,978.9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 1,761,522.35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与日常经营业务有关,且持续可以取得,因此判定其为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943,475,751.20 634,455,908.83 48.71% 销售订单和发货数量增加,其中主要为直梯与扶梯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727,527,508.75 499,512,225.03 45.65% 直梯与扶梯收入增加,其对应成本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2,745.16 3,181,560.13 -104.49% 本期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84,835.48 61,758.24 1170.82% 本期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1,690,169.45 18,680,301.00 -90.95% 本期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124.11 33,372.65 -190.27%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856,157.01 384,422.71 122.71% 本期收到的罚款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1,287,636.49 97,624.89 1218.96% 本期赔偿金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5,522,808.02 -19,076,547.43 71.05% 本期汇率变动引起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243,160.97 932,979.70 -73.94% 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965.74 0.00 100.00% 本期债券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038,495.80 -104,624,712.12 163.12%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023,451.95 109,556,149.56 -58.90% 本期处置子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11,995.83 15,589,387.76 -256.59% 本期承兑及保函保证金收支净额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080,110.78 22,048,237.91 299.49% 本期经营、投资与筹资现金流变动综合后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比例 主要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446,115.74 0.00 100.00% 本期新增债券基金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 2,367,217.57 252,212.40 838.58% 本期增加未验收无形资产在建项目所致 专项储备 2,292,771.12 1,708,848.78 34.17% 本期安全生产费计提额与实际发生额相比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932,002.06 406,123.90 129.49% 本期可享受加速折旧税收政策的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16,767,237.43 28,552,677.90 -41.28% 期末应付员工报销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9,56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34% 358,251,579 0 质押 85,324,233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6.61% 173,306,391 0 许磊 境内自然人 1.59% 16,550,000 0 张梅仔 境内自然人 0.25% 2,638,900 0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4% 2,513,897 0 陈建有 境内自然人 0.22% 2,300,000 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20% 2,038,132 0 许喆 境内自然人 0.19% 2,000,000 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9% 1,990,918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9% 1,964,042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58,251,579 人民币普通股 358,251,579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173,306,391 人民币普通股 173,306,391 许磊 16,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550,000 张梅仔 2,638,900 人民币普通股 2,638,900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2,513,897 人民币普通股 2,513,897 陈建有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38,132 人民币普通股 2,038,132 许喆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0,918 人民币普通股 1,990,9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64,042 人民币普通股 1,964,04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许磊: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000,000股,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50,000股,合计持有16,550,000股。2、张梅仔: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38,900股。3、许喆: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0,000股,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00,000股,合计持有2,000,0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9月,HanySamirAbdelmobdyGad先生(以下简称“Hany”)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BRILLIANTLIFTSAUSTRALIAPTY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1,000澳元。根据与Hany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向公司支付1,000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2,399,409.06澳元,应付公司货款10,040,126.22澳元,上述款项共计12,439,535.28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2,932,000澳元(Hany给予个人担保), 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 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迟于2023年6月25日,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公司放弃追讨。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收到澳大利亚公司往来款79,600澳元,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欠款,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Hany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催要中,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2022年12月,公司拟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力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