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本报告期预收款项较上年年末减少6,986,902.13元,下降36.1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预收租金减少所致。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34,425,335.06元,下降55.6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租赁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181,548.90元,下降57.4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上海连锁药店大部分停止租赁所致。 本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1,100,259.38元,下降97.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摊销所致。 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年末减少1,650,275.65元,下降41.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本报告期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年末减少253,679,602.44元,下降131.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减少及按原转让康爱多股份的回购协议约定回购康爱多原转让股份冲减投资收益所致。 合并利润表: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较上期减少320,232,495.30元,下降45.86%,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沉重,流动资金短缺,营销渠道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320,232,495.30元,下降45.86%,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沉重,流动资金短缺,营销渠道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251,627,524.71元,下降47.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收入下降,销售成本随之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63,923,355.61元,增长71.5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为稳定销售渠道,避免原有市场因资金投入不足所致客户流失,增加费用支持所致。 本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期减少28,728.60元,下降33.1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存量流动资金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期减少30,662,814.23元,下降408.0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按原转让康爱多股份的回购协议约定回购康爱多原转让股份冲减投资收益所致。 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4,123,680.2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存货减值所致。 本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期减少123,015,583.82元,下降73.89%,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沉重,流动资金短缺,营销渠道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销售收入和利润下降。 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7,557,730.46元,增长508.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出售了一批原储备的花木所致。 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1,436,583.88元,下降33.93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停止租赁药店所致。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期减少95,521,060.02元,下降56.28%,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沉重,流动资金短缺,营销渠道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销售收入和利润下降。 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4,091,920.07元,增长66.1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期减少97,810,295.62元,下降59.65%,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沉重,流动资金短缺,营销渠道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销售收入和利润下降。 本报告期持续经营净利润较上期减少97,810,295.62元,下降59.65%,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沉重,流动资金短缺,营销渠道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销售收入和利润下降。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减少108,340,884.37元,下降74.54%,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沉重,流动资金短缺,营销渠道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销售收入和利润下降。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期增加10,530,588.75元,增长56.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亏损较同期有所下降所致。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期减少8,239,411.12元,下降125.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化所致。本报告期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期减少8,239,411.12元,下降125.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化所致。本报告期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较上期减少8,239,411.12元,下降125.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化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265,275,449.68元,下降37.8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药品电商零售销售等较上期同期大幅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流入的资金大幅减少所致。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期减少4,851,994.71元,下降98.2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相关的税费返还款较上期少所致。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178,539,824.83元,下降62.2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往来款项较上期少所致。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期减少448,667,269.22元,下降45.2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流入的资金大幅减少所致。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223,062,406.19元,下降47.0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商品采购减少所致。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67,976,848.36元,下降309.3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往来款借款增加所致。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期增加218,349,095.40元,增长56453.7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的资金较多所致。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期增加218,338,109.30元,增长54891.7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的资金较多所致。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5,351,009.60元,增长1019.7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所致。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705,485.81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回购子公司康爱多股权款所致。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218,281,613.89元,增长3062.7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资金较多所致。本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00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资本金所致。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316,100,109.50元,下降60.04%,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借款较上期同期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期减少315,100,109.50元,下降59.85%,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借款较上期同期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290,834,189.71元,下降51.47%,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较上期同期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期减少299,790,634.41元,下降48.7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借款较上期少所致。 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期增加100,621.15元,增长214.4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增加35,095,911.59元,增长85.9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3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先生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4号),因公司和柯少彬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柯少彬先生立案。详见2023年9月16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2、2023年8月9日,公司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汕头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向汕头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71)。 3、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编号:2023-071)。 4、2023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汕头中院《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汕头中院决定对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