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68 证券简称:罗牛山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与下辖的19家农信行社共同拟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农商行”),因公司不符合海南农商行的发起人条件,本次组建后,公司将不再参与或持有海南农商行(筹建)的股权。根据《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公司可采取转让和退股的方式退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持有的参股金融机构股权涉及参与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持有的参股农信金融机构股权涉及参与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和《关于处置参股农信金融机构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参股农信金融机构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处置持有的参股农信金融机构股权,及时回收投资款,聚焦主业,助力可持续发展;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必要的文件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等。 根据公司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处置参股农信金融机构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公司分别与3家合格金融机构发起人分别签订了《股份(股金)转让协议书》等,转让14家参股农信金融机构约17,157.52万股股权,合计转让金额约为4.27亿元(税前)。剩余4家参股农信金融机构的股权,如后续未找到合格金融机构发起人受让剩余股权,则该等股权将按退股方式退出,预计可收回投资款约10亿元(税前)。本次退出预计对公司当期利润影响额约-1.30亿元至-2.17亿元。 2、根据公司子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10月24日至27日,大东海收到(2022)琼01民初258号、(2023)琼01民初133-173、175、177-180、184、186-191、193-196、218-22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基本情况如下:(1)大东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67名原告赔偿损失约505万元;(2)自然人袁小平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67名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4)与67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应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公司共同负担。上述案件为一审判决,本次判决大东海承担金额约占大东海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2%。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本报告期对上述已判案件计提了505万元“其他应付款”,对尚未做出一审判决案件的相应涉诉金额计提了2,125万元“预计负债”。上述计提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净利润2,630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74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净资产2,630万元。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