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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8财报-
南极光: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940证券简称:南极光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37,830,531.51 130,946,039.99 130,946,039.99 5.26% 382,093,503.43 560,962,162.65 560,962,162.65 -3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507,79 3.88 -26,600,57 8.22 -26,588,44 8.14 15.35% -101,209,9 27.87 -17,931,50 4.82 -17,878,91 6.34 -46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176,09 6.24 -28,013,24 2.30 -28,001,11 2.22 13.66% -107,892,4 69.17 -22,324,22 5.89 -22,271,63 7.41 -384.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 - - -12,006,86 52,591,690.79 52,591,690.79 -122.83%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金流量净额(元) 6.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87 -0.1404 -0.1404 15.46% -0.5341 -0.0946 -0.0944 -465.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87 -0.1404 -0.1404 15.46% -0.5341 -0.0946 -0.0944 -465.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2% -3.11% -3.12% 0.10% -13.09% -2.11% -2.11% -10.9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215,803,093.45 1,292,250,669.42 1,297,382,379.97 -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29,613,769.83 815,161,320.12 815,752,395.61 -10.5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并同步调整对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518.89 -954,460.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60,940.12 8,809,690.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8,118.87 1,172,688.03 合计 1,668,302.36 6,682,541.3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下降31.89%,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影响导致终端需求低迷,同时行业竞争激烈,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减少导致当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下降46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下降384.44%,主要是因为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影响导致终端需求低迷,同时行业竞争激烈,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减少导致当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31.89%;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固定资产于2022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导致公司折旧、摊销较上年同期增加,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上升,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下降122.83%,主要系本期收入下降,收到的货款减少导致。 4、基本每股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下降465.78%,稀释每股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下降465.78%,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92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潘连兴 境内自然人 26.37% 50,129,600 50,129,600 质押 13,638,880 姜发明 境内自然人 26.37% 50,129,600 50,129,600 质押 7,700,000 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8% 5,484,768 5,484,768 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8% 5,484,768 5,484,768 江浩涛 境内自然人 1.03% 1,965,300 0 徐贤强 境内自然人 0.93% 1,769,280 1,769,280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币资金汇入 境外法人 0.58% 1,104,560 0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境外法人 0.52% 994,585 0 李刚 境外自然人 0.52% 980,020 0 李梓荣 境内自然人 0.41% 772,034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浩涛 1,965,300 人民币普通股 1,965,300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 1,104,560 人民币普通股 1,104,560 金-人民币资金汇入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994,585 人民币普通股 994,585 李刚 980,020 人民币普通股 980,020 李梓荣 772,034 人民币普通股 772,034 李安琪 700,051 人民币普通股 700,051 BARCLAYSBANKPLC 678,918 人民币普通股 678,918 洪浩炜 666,060 人民币普通股 666,060 张兴和 664,520 人民币普通股 664,520 深圳市核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604,971 人民币普通股 604,97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姜发明、潘连兴、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于2017年8月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于2020年9月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2、姜发明持有南极光管理99.75%份额、奥斯曼0.25%份额。潘连兴持有南极光管理0.25%份额、奥斯曼99.75%份额;3、潘连兴为姜发明侄女婿,徐贤强为姜发明外甥;4、除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江浩涛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65,300股,实际合计持有1,965,300股。股东李刚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80,020股,实际合计持有980,020股。股东李梓荣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0,000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32,034股,实际合计持有772,034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潘连兴 50,129,600 0 0 50,129,6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2月3日 姜发明 50,129,600 0 0 50,129,6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2月3日 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84,768 0 0 5,484,768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2月3日 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84,768 0 0 5,484,768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2月3日 徐贤强 1,769,280 0 0 1,769,28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2月3日 张少漩 353,856 0 0 353,856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2月3日 潘景泉 353,856 0 0 353,856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2月3日 廖树标 0 0 3,225 3,225 离任董监高锁定股 依据董监高持股变动的法规予以锁定或流通。 股权激励限售 1,090,976 0 0 646,406 股权激励限售 自授予登记完成 股 股 之日起36个月分三期解禁。报告期内,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合计444,57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合计 114,796,704 0 3,225 114,355,359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转发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