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782证券简称:卓胜微公告编号:2023-074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1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408,540,405.62 781,577,945.31 781,577,945.31 80.22% 3,073,805,012.16 3,016,512,990.00 3,016,512,990.00 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2,400,840.01 232,842,260.04 232,852,675.07 94.29% 818,951,910.51 984,940,140.56 984,964,673.53 -1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47,718,282.94 228,728,600.66 228,739,015.68 95.73% 814,271,936.00 985,396,994.29 985,421,527.25 -1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1,330,327,314.84 656,581,739.57 656,581,739.57 102.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75 0.4362 0.4363 94.25% 1.5342 1.8454 1.8454 -16.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461 0.4361 0.4362 93.97% 1.5316 1.8450 1.8450 -16.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0% 2.75% 2.75% 2.15% 9.02% 12.09% 12.09% -3.0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0,419,830,930.11 9,503,621,869.73 9,505,617,909.89 9.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9,476,259,346.40 8,681,970,458.34 8,682,108,916.76 9.15% 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将单项交易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在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因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不适用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规定。 适用情形:比如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等。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适用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规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96.08 1,092,966.87 固定资产处置及使用权资产终止确认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758,566.98 7,969,813.66 取得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961,004.48 2,002,317.31 出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5,058.08 -5,561,820.75 企业对外公益捐赠等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827,960.23 823,302.58 合计 4,682,557.07 4,679,974.5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47,815,264.10 890,701,195.38 51.32% 主要系芯卓产业化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利润表项目 2023年1-9月 2022年1-9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研发费用 410,221,992.85 279,519,383.63 46.76% 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7,851,486.76 -196,382,544.11 45.08% 主要系本期消耗库存,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3年1-9月 2022年1-9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0,327,314.84 656,581,739.57 102.61% 主要系备货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84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48% 61,289,013 0 FENGCHENHUI(冯晨晖) 境外自然人 7.59% 40,491,416 30,368,562 质押 12,576,000 许志翰 境内自然人 6.63% 35,373,050 26,529,787 YIGEBING(易戈兵) 境外自然人 6.14% 32,757,451 0 姚立生 境内自然人 5.98% 31,917,942 23,938,45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5.12% 27,312,959 0 南通金信灏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8% 19,118,411 0 天津浔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5% 14,152,231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47% 13,170,645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 其他 1.73% 9,238,602 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61,289,013 人民币普通股 61,289,013 YIGEBING(易戈兵) 32,757,451 人民币普通股 32,757,45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7,312,959 人民币普通股 27,312,959 南通金信灏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118,411 人民币普通股 19,118,411 天津浔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52,231 人民币普通股 14,152,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170,645 人民币普通股 13,170,645 FENGCHENHUI(冯晨晖) 10,122,854 人民币普通股 10,122,85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238,602 人民币普通股 9,238,602 许志翰 8,843,263 人民币普通股 8,843,263 姚立生 7,979,486 人民币普通股 7,979,48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许志翰、FENGCHENHUI(冯晨晖)、TANGZHUANG(唐壮)、YIGEBING(易戈兵)为一致行动人,TANGZHUANG(唐壮)未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单内。2、许志翰是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且持有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76.41%的份额。3、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也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FENGCHENHUI(冯晨晖) 30,368,562 30,368,562 高管锁定 任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TANGZHUANG(唐壮) 30,689,461 22,527,630 8,161,831 高管锁定 任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许志翰 26,529,787 26,529,787 高管锁定 任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姚立生 23,938,456 23,938,456 高管锁定 任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合计 111,526,266 22,527,630 0 88,998,636 -- -- 注:TANGZHUANG(唐壮)先生的限售股数变动原因系与YIGEBING(易戈兵)女士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所致。YIGEBING(易戈兵)女士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将继续履行TANGZHUANG(唐壮)先生在此之前作出的全部承诺。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序号 重大事项 具体内容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事项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