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105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兆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客户质量赔偿。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新增的372,070,935股股份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并于2023年8月14日上市。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和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控制权变更事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与公司签署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京东方以2,083,597,236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2,070,935股股份。同时,New Sure Limited与京东方签订了《股份表决权管理协议》,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56,817,391股的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京东方行使及管理。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华灿光电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与京东方签署了《协议书》,承诺不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372,070,935股股份,于2023年8月14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京东方持有公司23.01%的股份,控制26.53%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京东方、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8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和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