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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7财报-
易事特: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76证券简称:易事特公告编号:2023-07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08,398,286.00 -0.40% 3,833,203,837.64 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0,628,268.47 56.46% 521,944,091.58 3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1,477,554.74 -21.55% 367,091,256.29 3.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07,830,721.64 6,772.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42.86% 0.22 29.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42.86% 0.22 29.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0% 1.13% 7.76% 1.4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954,146,925.05 14,076,290,938.54 -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944,399,254.27 6,469,435,120.89 7.3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105,466.87 34,930,984.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066,676.19 14,064,965.6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35,383.96 608,329.8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2,247.64 -59,226.8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6,844,935.43 124,455,928.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78,247.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536,337.36 21,283,403.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322,341.00 -457,010.16 合计 139,150,713.73 154,852,835.2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12,643.48 小计 212,643.48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 1,940,000.00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商承到期结算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20,449,494.21 11,664,660.70 75.31% 主要系应收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317,485,005.05 182,478,402.09 73.98% 主要系报告期光伏、储能业务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842,417,944.63 241,808,985.65 248.38% 主要系报告期转让所持光伏电站股权转让款增加和应收股利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9,969,601.29 242,271,159.33 -54.61%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应收款回款所致。 长期应收款 20,111,974.73 37,235,400.79 -45.99% 主要系长期应收款到期回款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26,994,341.88 20,566,623.68 31.25% 主要系新增装修支出所致。 短期借款 134,312,152.09 1,251,429,665.78 -89.27% 主要系报告期优化融资结构减少短期借款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预收款项 61,333.30 395,833.33 -84.51%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收房租结算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 1,497,276,341.36 976,010,000.00 53.41% 主要系报告期优化融资结构减少短期借款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信用减值损失 -14,718,302.18 -42,454,492.29 -65.33%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回款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26,727,558.99 42,792,134.22 -37.54% 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45,366,520.18 21,182,885.24 114.17% 主要系报告期转让所持光伏电站股权转股权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125,095,671.64 2,307,295.68 5321.74% 主要系报告期客户预收款转入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639,743.56 2,380,143.06 -73.12% 主要系报告期内违约金支出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112,312,456.32 56,874,987.48 97.47%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得税相应增加及部分光伏电站税收优惠减免到期由12.5%所得税率增加到25%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7,830,721.64 19,030,721.91 6772.21% 主要系数据中心集成业务及光伏集成业务较去年同期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77,876.91 -103,031,029.09 175.10% 主要系报告期转让金昌电站和民勤电站股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7,529,165.06 181,982,245.73 -653.64% 主要系报告期融资借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4,94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76% 739,499,828 0 质押 106,290,000 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93% 417,568,600 0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2% 172,704,000 0 赫连建玲 境内自然人 0.60% 13,882,615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8% 13,588,60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54% 12,535,900 0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53% 12,245,692 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0% 9,235,896 0 钟允溪 境内自然人 0.27% 6,301,900 0 王伟 境内自然人 0.15% 3,576,815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739,499,828 人民币普通股 739,499,828 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7,568,600 人民币普通股 417,568,600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2,7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704,000 赫连建玲 13,882,615 人民币普通股 13,882,6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3,588,6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88,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535,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35,9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245,692 人民币普通股 12,245,69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235,896 人民币普通股 9,235,896 钟允溪 6,301,900 人民币普通股 6,301,900 王伟 3,576,815 人民币普通股 3,576,81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公司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15,499,828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4,000,000股,合计持有739,499,828股;2、公司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5,670,000股外,还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7,034,000股,合计持有172,704,000股;3、公司股东赫连建玲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412,300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470,315股,合计持有13,882,615股;4、公司股东钟允溪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83,700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118,200股,合计持有6,301,900股;5、公司股东王伟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76,815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赵久红 471,825 0 0 471,825 高管锁定股 任职期内按照高管锁定股份限售规定执行。 张顺江 416,362 0 0 416,362 高管锁定股 任职期内按照高管锁定股份限售规定执行。 于玮 1,596,375 0 0 1,596,375 高管锁定股 任职期内按照高管锁定股份限售规定执行。 万祖岩 236,250 0 0 236,250 高管锁定股 任职期内按照高管锁定股份限售规定执行。 胡志强 97,500 0 0 97,500 高管锁定股 任职期内按照高管锁定股份限售规定执行。 陈硕 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