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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帅尔:2022年一季度报告

2022-04-22财报-
星帅尔:2022年一季度报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证券代码:002860 证券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2-04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8,367,408.23 343,671,252.81 -1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645,102.58 49,462,297.75 -2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5,627,099.14 47,807,591.96 -25.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775,242.70 -22,314,327.38 193.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93 0.2645 -32.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93 0.2628 -31.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2% 4.66% -1.7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82,641,603.52 1,899,287,543.53 -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360,271,400.82 1,221,000,358.15 11.4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8.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70,243.2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940,482.9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68,150.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69.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61.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3,659.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54,555.12 合计 2,018,003.4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比年初增加511.07%,主要系富乐新能源期末存在未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45.58%,主要系支付给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保证金退回导致。 3、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138.18%,主要系本期增加新建厂房装修工程导致。 4、合同负债:比年初增加87.36%,主要系富乐新能源预收货款导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8.48%,主要系年初数包含2021年年终奖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新都安支付房租导致。 7、应付债券:比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可转债全额赎回并摘牌导致。 8、其他权益工具:比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可转债全额赎回并摘牌导致。 9、资本公积:比年初增加72.03%,主要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 10、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50.42%,主要系子公司富乐新能源去年1-2月未纳入合并报表。 11、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98.32%,主要系本期公司可转债利息减少导致。 12、利息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78.57%,主要系本期公司可转债利息减少导致。 13、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减少83.77%,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下降导致。 14、少数股东损益:比去年同期增加602.59%,主要系合并富乐新能源导致少数股东损益增加。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81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楼月根 境内自然人 28.22% 61,885,624 46,414,218 福鼎星帅尔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7% 27,772,909 0 楼勇伟 境内自然人 2.34% 5,120,160 3,840,120 王连益 境内自然人 1.93% 4,242,495 0 俞杰 境内自然人 1.52% 3,326,442 0 孙华民 境内自然人 1.50% 3,289,348 2,467,011 夏启逵 境内自然人 1.13% 2,472,252 1,854,189 胡毕霞 境内自然人 1.00% 2,183,700 0 余荣琳 境内自然人 0.88% 1,921,675 0 李樱 境内自然人 0.83% 1,812,424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福鼎星帅尔投资有限公司 27,772,909 人民币普通股 27,772,909 楼月根 15,471,406 人民币普通股 15,471,406 王连益 4,242,495 人民币普通股 4,242,495 俞杰 3,326,442 人民币普通股 3,326,442 胡毕霞 2,183,700 人民币普通股 2,183,700 余荣琳 1,921,675 人民币普通股 1,921,675 李樱 1,812,424 人民币普通股 1,812,424 吕仲维 1,662,696 人民币普通股 1,662,696 楼勇伟 1,280,040 人民币普通股 1,280,040 胡红丹 1,260,3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0,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楼月根、第三大股东楼勇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公司股东楼月根、楼勇伟、孙华民持有公司的法人股东福鼎星帅尔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4127026股,占比1.88%。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之相关规定,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存在回购账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乐新能源建设实施的“年产1GW光伏组件项目”(即“一期投资计划”),已完成厂房扩建,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年产1GW光伏组件项目”陆续投产。新产线可以生产出市场上性能最好、使用寿命最长的182、210 BIPV双玻双面组件,富乐新能源已实现1.5GW/年的产能。 此外,富乐新能源厂区厂房屋顶预计可安装1.2MW光伏电站,方案设计、审批已结束,现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5月份可以完工并并网发电。公司以点带面的建设电站,为今后大量光伏电站的建设积累丰富经验,进一步做大、做优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布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年产1GW光伏组件项目”投资进展暨建成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乐新能源以其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黄山富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恒电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富恒电力的设立主要是富乐新能源根据订单要求以及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相关业务发展需要,富恒电力的设立完善了公司光伏产业链,有利于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进一步做大做强。本次投资符合国家“双碳”政策导向,符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规划布局。公司计划以富乐新能源的太阳能光伏组件为切入点,积极开拓光伏电站建设、光伏电站运营运维等清洁能源相关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3、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星帅尔;股票代码:002860)自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24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即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4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星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80元/股的130%(含130%)(即17.94元/股),已经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星帅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星帅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星帅转债”。 2022年2月25日为“星帅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2月2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星帅转债”。自2022年3月7日起,公司发行的“星帅转债”(债券代码:128094)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600万股-800万股(均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2.83%-3.77%(以2022年2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该比例可能会因总股本变动而发生变化),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本数)。按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8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27,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以公司总股本219,264,655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可转债于2022年2月25日停止交易、停止转股),最高成交价为19.8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1元/股,成交总额为76,934,550.0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