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证券简称:鸿博股份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3,850,756.53 118,925,791.97 2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251,132.61 -12,789,814.13 -4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124,918.34 -12,643,375.15 -59.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427,777.06 -27,925,489.46 223.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70 -0.0259 -4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68 -0.0259 -42.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0.76% -0.3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84,899,323.92 2,456,857,358.87 -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582,973,514.54 1,614,331,854.46 -1.9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261.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798,864.55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461,897.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211.3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1,671.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354.68 合计 1,873,785.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 期末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 预付款项 91.89% 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53.78% 报告期出售金融资产待收取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95.44% 期末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37.60% 报告期发货结转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 -41.74% 报告期缴纳期初税费所致。 长期借款 100.00% 期末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76.48% 报告期销售业务活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 45.19% 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 财务费用 171.10% 报告期融资利息增加,同时因募集资金消耗使得利息收入减少。 其他收益 -55.49% 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177.54% 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211.58%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余额较年初下降。 资产处置收益 100.00% 上年同期处置机器设备亏损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28% 报告期货款收回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1% 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44% 报告期偿还债务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43% 主要为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7,76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45% 71,263,785.00 0.00 质押 40,940,000.00 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1% 40,000,000.00 0.00 质押 40,000,000.00 方士雄 境内自然人 2.03% 9,999,941.00 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94% 4,654,853.00 0.00 #康燚辉 境内自然人 0.91% 4,506,996.00 0.00 #王赤平 境内自然人 0.77% 3,817,900.00 0.00 上海征士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3,702,665.00 0.00 薛昉浩 境内自然人 0.61% 3,000,000.00 0.00 海南千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千瓴龙腾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2% 2,553,300.00 0.00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CO.LLC 境外法人 0.45% 2,213,874.00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71,263,785.00 人民币普通股 40,940,000.00 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00 方士雄 9,999,941.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54,853.00 人民币普通股 #康燚辉 4,506,996.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赤平 3,817,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征士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02,665.00 人民币普通股 薛昉浩 3,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千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千瓴龙腾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53,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CO.LLC 2,213,874.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毛伟先生控制的关联企业。2.除上述股东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0,323,785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940,0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1,263,785股。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康燚辉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4,506,996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506,996股。3、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王赤平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36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57,9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817,9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6日及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审议通过后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2年12月16日 为授予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2月15日。 2.关于公司董事长亲属短线交易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毛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毛伟先生之母亲何卫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8月25日、2022年11月8日、2022 年12月7日、2023年2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 易产生的收益为96,920元。何卫萍女士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得收益作为本次短线交 易的获利金额已全数上交公司。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业务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向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用额度,此次申请的信用额度主要用于英博数科与英迈电子因业务往来或其他方式产生的应付英迈电子的全部款项之付款义务向英迈电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两年。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 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6,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鸿海印 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 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