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证券简称:欧菲光公告编号:2023-03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蔡荣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扬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696,024,931.30 4,592,615,867.40 4,592,615,867.40 -4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8,068,612.47 -186,311,153.41 -186,311,153.41 -9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80,779,474.36 -226,720,521.05 -226,720,521.05 -67.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479,121.62 62,766,680.07 62,766,680.07 -61.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99 -0.0571 -0.0571 -92.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99 -0.0571 -0.0571 -92.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7% -2.24% -2.24% 下降9.43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7,119,840,431.91 18,231,874,813.05 18,294,246,414.66 -6.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887,544,076.99 3,237,003,606.91 3,229,523,200.29 -10.5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年初余额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0,172,612.84 222,544,214.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584,360.76 107,787,545.09 未分配利润 -6,857,469,850.28 -6,864,950,256.90 少数股东权益 739,547,657.06 739,196,480.9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1,071.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321,214.96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389.9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125.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948,909.01 合计 22,710,861.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或期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原因 其他综合收益 -1,228.51 -856.89 -371.62 -43.37% 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影响 营业收入 269,602.49 459,261.59 -189,659.10 -41.30% 主要系本期客户出货量减少 营业成本 263,177.18 433,247.90 -170,070.72 -39.25% 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相应成本减少 财务费用 4,027.38 7,232.01 -3,204.63 -44.31% 主要系较上年同期借款规模下降,利息支出减少 其他收益 2,660.88 4,387.61 -1,726.73 -39.35%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投资收益 -2,021.00 -4,402.93 2,381.93 54.10% 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变动影响 资产减值损失 -635.20 -1,961.06 1,325.86 67.61% 主要系存货减值损失变动影响 所得税费用 -290.28 -3,525.49 3,235.21 91.77% 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7.91 6,276.67 -3,828.76 -61.00% 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减少,对应采购付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1.57 -18,396.66 7,235.09 39.33%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股权转让款影响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3.43 -117.94 511.37 433.58% 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55,49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5% 333,953,812.00 质押 240,428,379.00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73% 284,251,960.00 质押 229,403,955.00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92% 192,926,045.00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0% 162,772,028.00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93% 160,771,704.00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2% 69,131,832.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69% 54,969,663.00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1% 42,775,700.00 赣江新区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99% 32,154,340.00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9% 32,154,34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33,953,812.00 人民币普通股 333,953,812.00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284,251,9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4,251,960.00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2,926,04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926,045.00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62,772,0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772,028.00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160,771,704.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771,704.00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131,832.00 人民币普通股 69,131,832.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4,969,663.00 人民币普通股 54,969,663.00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775,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775,700.00 赣江新区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2,154,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154,340.00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2,154,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154,3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与蔡荣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23,953,812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33,953,812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 (1)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审议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次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增加了单个发行对象认购上限。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