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9证券简称:好利科技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0,949,838.72 63,753,930.93 -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92,036.38 6,930,629.24 -2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577,546.99 8,343,072.63 -45.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697,702.27 -7,076,524.77 -206.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4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4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1.56% -0.4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34,512,978.26 585,450,283.60 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75,297,749.05 470,111,041.70 1.1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751.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82,341.4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6,728.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70.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4,473.1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6,832.61 合计 814,489.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1 货币资金 105,978,356.78 77,848,576.42 36.13%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转让联营企业股权定金所致。 2 衍生金融资产 247,755.00 112,720.00 119.80% 主要系报告期末持有的金属期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3 应收票据 5,611,648.73 3,570,192.31 57.18%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增加及账期内的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4 应收款项融资 35,088,788.26 24,569,166.45 42.82%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 预付款项 1,685,376.32 1,236,831.07 36.27%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 880,515.98 282,089.53 212.14%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服务费垫款增加所致。 7 应付票据 10,734,956.17 7,438,630.26 44.31% 主要系报告期内货款支付方式转换所致。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69,985.53 876,018.38 56.39% 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增加,使得需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9 其他应付款 38,944,487.96 3,019,146.86 1189.92%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暂收款增加所致。 10 长期借款 33,473,907.01 14,471,037.45 131.32% 主要系报告期内向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23年1-3月 2022年1-3月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1 销售费用 2,222,387.38 1,274,760.52 74.34% 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 管理费用 9,576,223.92 6,600,797.52 45.08% 主要系报告期内中介机构服务费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3 研发费用 3,214,194.35 2,244,013.40 43.23%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4 财务费用 624,843.41 253,646.16 146.34%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5 其他收益 906,814.68 306,169.95 196.18%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 投资收益 -1,051,154.94 -3,176.05 -32,996.30% 主要系报告期内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2,611.31 -1,568,980.70 95.37%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8 所得税费用 974,348.09 1,733,960.13 -43.81%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23年1-3月 2022年1-3月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97,702.27 -7,076,524.77 -206.62%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采购额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46,543.46 -3,029,515.00 1,105.00%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转让联营企业股权定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09,418.93 6,977,097.22 132.32%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向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12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4.52% 44,864,400.00 质押 27,243,734.00 汤奇青 境内自然人 5.47% 10,008,279.00 7,506,209.00 孙剑波 境内自然人 5.42% 9,919,755.00 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8% 9,481,167.00 质押 6,600,000.00 杭州优益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益增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00% 3,659,398.00 上海明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明湾天机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6% 3,030,121.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86% 1,579,749.00 侯全福 境内自然人 0.73% 1,33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0% 1,096,041.00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0% 1,089,638.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44,86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864,400.00 孙剑波 9,919,755.00 人民币普通股 9,919,755.00 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481,167.00 人民币普通股 9,481,167.00 杭州优益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益增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659,398.00 人民币普通股 3,659,398.00 上海明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明湾天机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030,121.00 人民币普通股 3,030,121.00 汤奇青 2,502,07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2,070.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579,7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579,749.00 侯全福 1,3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96,041.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6,041.00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089,63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9,63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股东中,汤奇青与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且汤奇青间接持有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两名股东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股东孙剑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153,200股,通过五矿证券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66,555股,实际合计持有9,919,755股;2.股东上海明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明湾天机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030,121股,实际合计持有3,030,121股; 3.股东侯全福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3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330,000股; 4.股东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 股,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89,638股,实际合计持有1,089,638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领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符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嘉合知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嘉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4.4842%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