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8证券简称:博晖创新公告编号:临2024-023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262,051,377.78 252,950,995.14 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863,584.33 5,174,206.08 28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366,320.99 4,270,266.72 330.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910,106.63 5,173,217.62 516.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43 0.0063 2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43 0.0063 28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 0.37% 1.0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984,606,786.57 3,926,015,273.52 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389,292,813.18 1,369,538,542.38 1.4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130.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024,638.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664.2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3,060.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84,848.86 合计 1,497,263.3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 13,885,966.54 7,264,055.94 91.16%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的材料及服务采购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727,483.17 16,053,009.95 247.15% 主要系下属公司石家庄博晖预付土地款增加。 短期借款 487,389,389.48 365,505,005.94 33.35% 主要系下属公司河北博晖银行短期借款增加。 合同负债 8,987,616.10 14,594,796.86 -38.42% 系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30,932,053.03 55,631,584.97 -44.40%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了2023年末计提的工资及年终奖金等。 其他应付款 170,842,700.54 273,716,706.34 -37.58%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关联方借款导致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减少。 其他流动负债 161,645.20 275,683.01 -41.37% 系预收货款对应的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1-3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管理费用 40,429,092.55 30,298,422.01 33.44% 主要系下属公司廊坊博晖复工复产物料消耗同比增加以及报废了部分废旧资产。 其他收益 3,091,977.99 1,781,470.44 73.56%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政府补贴项目通过验收,结转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634,966.61 161,309.87 -493.63% 主要系上年同期孙公司有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转回导致应收坏账减少,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57,638.35 41,638.50 38.43% 系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 营业外支出 104,561.93 262,689.00 -60.20% 主要系报告期下属公司卫生监督罚款及税收滞纳金减少。 所得税费用 7,808,401.64 3,561,098.61 119.27%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入及毛利增长导致的利润总额增加。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1-3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95,622.97 14,681,565.62 -54.39%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销售保证金及备用金还款减少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353,505.62 40,521,976.21 -54.71% 主要系上年同期各公司缴纳缓缴税费,子公司广东卫伦缴纳转让土地相关税费,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000.00 3,470.00 3358.21% 系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9,168,207.13 311,022,700.66 -39.18% 系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500,000.00 382,000,000.00 -75.79% 系报告期收到的关联方借款减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000,000.00 263,000,000.00 -81.37% 系报告期偿还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7,676,730.29 381,329,833.37 -48.16% 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关联方借款减少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27,626.81 23,769.69 -2740.45% 主要系日本及印度汇率下降,导致海外子公司汇兑损失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7,80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杜江涛 境内自然人 39.03% 318,811,388.00 0.00 不适用 0.00 郝虹 境内自然人 12.59% 102,809,951.00 0.00 不适用 0.00 杜江虹 境内自然人 3.00% 24,478,560.00 18,358,920.00 不适用 0.00 梅迎军 境内自然人 2.97% 24,257,055.00 0.00 不适用 0.00 杨奇 境内自然人 2.59% 21,128,234.00 0.00 不适用 0.00 何晓雨 境内自然人 0.85% 6,959,818.00 0.00 不适用 0.00 陆洋 境内自然人 0.61% 5,0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顾春宇 境内自然人 0.54% 4,400,100.00 0.00 不适用 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36% 2,901,085.00 0.00 不适用 0.00 刘合普 境内自然人 0.35% 2,836,245.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杜江涛 318,811,388.00 人民币普通股 318,811,388.00 郝虹 102,809,951.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809,951.00 梅迎军 24,257,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24,257,055.00 杨奇 21,128,234.00 人民币普通股 21,128,234.00 何晓雨 6,959,818.00 人民币普通股 6,959,818.00 杜江虹 6,119,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6,119,640.00 陆洋 5,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0 顾春宇 4,400,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00,1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901,085.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1,085.00 刘合普 2,836,245.00 人民币普通股 2,836,24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杜江涛与郝虹为夫妻关系,杜江涛与杜江虹为姐弟关系,其他股东未知是否有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河北博晖、内蒙古博晖、广东卫伦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其中为河北 博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2024年1月,河北博晖下属4家浆站,分别将其与河北博晖的应收款合计 4,400万元转让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链平台,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4份《应收款保兑协议》,约定应收款兑付时,若河北博晖未能足额兑付应收款金额及附带利息,浙商银行可自动从公司账户中按照应收款金额及附带利息扣划未兑付资金。本次担保金额为4,549.60万元人民币。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4年1月25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河北博晖、内蒙古博晖、广东卫伦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其中为河北 博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2024年2月,河北博晖下属5家浆站,分别将其与河北博晖的应收款合计 2,500万元转让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应收款链平台,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5份《应收款保兑协议》,约定应收款兑付时,若河北博晖未能足额兑付应收款金额及附带利息,浙商银行可自动从公司账户中按照应收款金额及附带利息扣划未兑付资金。本次担保金额为2,585万元人民币。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3年4月26 日、2024年2月29日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