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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7财报-
湘潭电化: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9,704,613.62 464,219,545.45 -2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562,556.94 40,444,662.16 2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8,281,817.31 27,837,017.90 73.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37,316.11 15,353,435.59 -84.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 1.70% 0.0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866,853,376.72 5,017,246,028.93 -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833,012,948.76 2,783,741,545.10 1.7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622.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48,000.00 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3,263.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2,203.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415.56 合计 280,739.6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313,007,137.09 480,600,579.18 -34.87% 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支出现金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7,289,066.04 16,856,083.26 -56.76% 主要系本期末收到商业承兑汇票较年初减少 在建工程 144,783,245.87 103,651,860.53 39.68% 主要系本期“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在建工程增加 合同负债 10,292,060.22 5,960,381.67 72.67% 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23,036,224.20 41,473,088.78 -44.46%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末计提的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6,644,586.23 23,792,649.88 -72.07%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末应交税费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成本 254,273,135.32 379,524,759.22 -33.00% 主要系本期尖晶石型锰酸锂产品销售成本同比减少;硫酸镍产品销量减少,销售成本同比减少 税金及附加 3,286,817.27 4,742,710.61 -30.70% 主要系本期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同比减少 研发费用 16,700,518.83 9,858,886.45 69.40% 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 9,143,567.84 14,615,565.98 -37.44% 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其他收益 3,977,604.86 1,083,574.73 267.08% 主要系本期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094,230.83 21,954,308.41 -54.02% 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净利润同比减少,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56,674.97 1,335,206.34 -58.31% 主要系本期坏账准备转回同比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8,412.77 -100% 主要系上期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220,816.18 -100% 主要系上期确认土地收储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外收入 160,856.48 1,727,745.81 -90.69%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取得的收入减少 营业外支出 557,497.43 198,295.83 181.14% 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7,316.11 15,353,435.59 -84.78%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356,245.21 -5,862,403.38 -741.91% 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317,054.03 136,817,283.26 -185.75% 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89,224.48 -238,529.32 388.95% 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汇兑损益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9,73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9.25% 184,095,427.00 0.00 质押 79,090,000.00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69% 79,885,370.00 0.00 质押 34,389,56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96% 6,030,980.00 0.00 不适用 0.00 蒋如宁 境内自然人 0.75% 4,696,846.00 0.00 不适用 0.00 卢红萍 境内自然人 0.67% 4,227,948.00 0.00 不适用 0.00 施念庭 境内自然人 0.66% 4,171,300.00 0.00 不适用 0.00 祝双英 境内自然人 0.44% 2,778,612.00 0.00 不适用 0.00 彭自如 境内自然人 0.44% 2,772,600.00 0.00 不适用 0.00 洪晓斌 境内自然人 0.43% 2,686,800.00 0.00 不适用 0.00 栗建伟 境内自然人 0.32% 2,022,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184,095,427.00 人民币普通股 184,095,427.00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79,885,37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885,37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030,98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30,980.00 蒋如宁 4,696,846.00 人民币普通股 4,696,846.00 卢红萍 4,227,948.00 人民币普通股 4,227,948.00 施念庭 4,17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71,300.00 祝双英 2,778,612.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8,612.00 彭自如 2,77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2,600.00 洪晓斌 2,686,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6,800.00 栗建伟 2,0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2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3,095,427股,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1,000,000股,合计持有184,095,427股。蒋如宁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60,491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36,355股,合计持有4,696,846股。施念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171,300股,合计持有4,171,300股。洪晓斌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86,800股,合计持有2,686,800股。栗建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70,00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52,000股,合计持有2,022,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签署《以物抵债协议》暨征收补偿事项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与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经开区”)签署了《以物抵债协议》。经湘潭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由岳塘经开区承担《湘潭电化征收补偿款支付协议书》项下的征收补偿余款支付义务。岳塘经开区以其辖区内的竹埠港新区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房地一体资产(以下简称“资产标的物”)和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支付征收补偿余款。上述资产标的物通过挂牌方式交易,公司作为竞拍人参与上述资产标的物的竞拍,公司仅需承担超出征收补偿款14,981.19万元部分的交易价款,除此之外,公司无需另行支付资产标的物的交易价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竞拍手续,资产标的物交易价款为15,000.2万元,公司仅支付超出征收补偿金额部分的19.01万元交易价 款,正在进行资产交付和办理权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以物抵债协议〉暨征收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向不特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