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证券简称:汇源通信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0,263,577.18 103,317,071.67 -4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99,726.46 5,076,775.73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209,322.27 4,894,317.37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478,238.57 -9,755,261.3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 0.02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 0.026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0% 1.61% -2.2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50,381,858.48 578,344,170.28 -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31,218,284.36 333,218,010.82 -0.6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5,117.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82,576.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7,294.15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723.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3.80 合计 209,595.8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子公司收回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3,986,369.80 408,145.69 876.70% 主要系报告期内低信用等级承兑票据增长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1,977,526.36 199,633.00 890.58% 主要系报告期内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票据增长所致 预付款项 4,712,252.20 2,641,888.77 78.37%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货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 17,412,751.49 25,111,112.48 -30.66% 主要系报告期内尚未执行完结项目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 901,435.83 2,456,082.91 -63.30%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在建工程验收完毕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预收款项 175,642.58 363,169.00 -51.64%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合同负债 18,778,328.45 14,141,452.67 32.79%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4,562,045.72 12,016,503.96 -62.04%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支付已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应交税费 2,379,059.09 8,314,737.78 -71.39%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缴纳流转税金所致 项目 本报告期末 去年同期 增减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60,263,577.18 103,317,071.67 -41.67% 主要系报告期内光纤光缆及在线监测产品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 42,511,313.04 69,043,494.10 -38.43% 主要系报告期内光纤光缆及在线监测产品收入减少,相应成本同步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 504,366.44 212,697.72 137.13%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增加导致附加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8,844,094.63 14,720,459.92 -39.92%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服务及代理费同比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 10,327,260.68 7,326,984.09 40.95% 主要系报告期内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504,664.51 -17,701.25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521,041.53 168,976.35 208.35% 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4,679,749.43 32,878.71 14133.37%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按组合类计提应收账项所致 营业利润 -2,031,177.54 5,820,392.19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导致利润下降所致 所得税费用 -464,728.52 388,825.29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亏损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78,238.57 -9,755,261.32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货款回款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110.77 -1,196,988.93 39.92% 主要系本报告期固定资产等投入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21,594.44 -10,278,352.78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的借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02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0% 27,273,330.00 0.00 不适用 0.00 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3.75% 26,600,000.00 0.00 冻结 26,600,000.00 蒋国祥 境内自然人 5.38% 10,41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9,672,301.00 0.00 不适用 0.00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9% 5,392,325.00 0.00 不适用 0.00 刘中一 境内自然人 1.55% 3,0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夏中轩 境内自然人 0.63% 1,212,200.00 0.00 不适用 0.00 张霞 境内自然人 0.50% 969,200.00 0.00 不适用 0.00 谢铮 境内自然人 0.45% 867,600.00 0.00 不适用 0.00 谢丹 境内自然人 0.44% 854,2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273,3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73,330.00 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6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600,000.00 蒋国祥 10,4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10,000.00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9,672,301.00 人民币普通股 9,672,301.00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5,392,325.00 人民币普通股 5,392,325.00 夏中轩 1,21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2,200.00 张霞 96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69,200.00 谢铮 86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67,600.00 谢丹 854,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4,200.00 刘中一 7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179,302股外,还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8,094,028股,实际合计持有27,273,330股。公司股东谢铮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867,600股,实际合计持有867,600股。公司股东谢丹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44,200股外,还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854,2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03民初4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8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 冻结的公告》。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粤04财裁定保7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 产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3执保2461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 后方资产再次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以上事项尚未收到相关进展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10月1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 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86,557,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 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2,960万股股份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74号], 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4,000万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查封、冻结(轮候冻结)。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发来 的《成都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