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金额26,537.58元,主要为本年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现金流量表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738,523.1431,828,337.4321,910,185.7168.84%说明(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482,257.43-100,219,757.00-54,262,500.43-54.14%说明(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01,989.24-462,499.99-24,139,489.25-5219.35%说明(22)变动原因说明:(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2,537.52万元,主要系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所致;(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5,00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3)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95.79万元,主要系期初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所致;(4)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502.86万元,主要系第三方合作产品瓜蒌皮注射液报告期末未收回款项所致;(5)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14.66万元,主要系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车间技改预付的工程采购款项所致;(6)存货较期初减少31.49%,主要系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车间技改暂停生产,本期销售期初备货所致;(7)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209.4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货款较期初减少所致;(8)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698.71万元,主要系本期未交增值税及应交所得税款增加所致;(9)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27.2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待转销项税额随之减少所致;(1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33.20%,主要系第三方合作产品收入较同期下降,营业成本投入减少所致;(1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6.55%,主要系公司重点培育自营产品,推广活动及营销团队建设投入增加所致;(1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7.52%,主要系公司优化组织体系及人员较同期增长218.05万元以及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计提安全费81.42万元所致;(13)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2.7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研发项目较同期减少所致;(1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5.4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3,900万元,利息支出减少所致;(1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806.14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2023年度产业扶持专项资金2,818.50万元所致;(16)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47.8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增加,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1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03万元,主要系罚没市场履约金所致;(1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9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益性捐赠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1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26.36万元,主要系其他收益增加对应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91.0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2023年度产业扶持专项资金2,818.50万元所致;(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26.2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00.00万元所致;(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13.9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股份回购2,450.67万元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2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97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4,494,404.6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