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9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00,492,856.87 -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0,474.77 -9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874,936.26 -401.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51,215.81 178.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1 -96.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1 -96.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2 减少0.5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5,198,976,163.49 14,947,051,685.91 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587,595,204.17 3,585,033,743.66 0.0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451,587.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300,340.0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0,754.0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0,403.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55,389.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52,284.09 合计 21,645,411.0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48 本期理财产品赎回 应收票据 34.08 本期收到用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电费增加 在建工程 50.44 农网工程及城区管网工程的持续投入 短期借款 117.56 本期部分长期借款置换成利率低的短期借款 应付职工薪酬 -56.77 上期末计提的应付年度绩效工资本期已支付 财务费用 154.95 本期理顺农网还贷政策后,支付的贷款利息记财务费用 其他收益 711.18 本期理顺农网还贷政策后,收到的农网还贷资金返还款记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30.51 本期对外投资的四川水电项目,上游来水量减少,发电量同比下降,导致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信用减值损失 139.51 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所得税费用 174.68 本期子公司格瑞环保公司、水电投资公司、常州中邦盈利增加,以及供电分公司原可弥补亏损已经弥补完,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05 一是本期对外投资取得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1441.32万元,同比减少674.87万元,下降31.89%;二是本期部分水费未按期收回,预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46.89万元,增长139.51%;三是本期子公司格瑞环保公司、水电投资公司、常州中邦盈利增加,以及供电分公司原可弥补亏损已经弥补完,计提企业所得税费用1454.30万元,同比增加924.85万元,增长174.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96.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9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1.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44 本期理顺农网还贷政策后,收到的农网还贷资金返还款同比增加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28 本期收到跨期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实际上缴的增值税同比减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4.82 本期理顺农网还贷政策后,上缴的代收农网还贷资金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53 上期存在跨期支付的电费,导致购销商品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6.28 本期赎回到期理财产品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49.94 本期赎回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同比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0.97 本期收到的资产处置款同比增加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2.24 本期支付的东江引水工程尾款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7 本期支付的东江引水工程尾款同比增加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3.07 本期部分贷款到期后续签的贷款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19.24 本期到期偿还的贷款同比增加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 本期归还部分长期应付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15 本期贷款净额同比增加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20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9,681,400 16.13 0 无 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9,153,971 7.88 0 无 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2,101,684 5.97 0 无 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2,067,687 3.26 0 无 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774,993 3.18 0 无 卢文星 未知 8,502,241 2.30 0 无 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6,809,449 1.84 0 无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99,784 1.24 0 无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3,500,000 0.95 0 无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5号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3,000,000 0.81 0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9,681,400 人民币普通股 59,681,400 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9,153,971 人民币普通股 29,153,971 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2,101,684 人民币普通股 22,101,684 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2,067,687 人民币普通股 12,067,687 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774,993 人民币普通股 11,774,993 卢文星 8,502,241 人民币普通股 8,502,241 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6,809,449 人民币普通股 6,809,449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599,784 人民币普通股 4,599,784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5号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郴州市人民政府持有本公司股份。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规〔2024〕14号)规定,对尚未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企事业单位小区(宿舍)等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合表用户,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用电价格在居民用户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16元;对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含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监狱监房生活用电),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用电价格在居民用户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46元。同时要求供电企业加快居民“一户一表”改造进度,改造费用不向居民用户收取,供电企业因此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运营维护费用等,纳入输配电成本,择机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该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有正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2、鉴于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陆钢铁”)长期拖欠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邦”)的气体款项,经多轮协商协调,港陆钢铁不按合同兑付供气款项,同时也不开具电费成本发票。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报告期内唐山中邦向港陆钢铁发出停气通知函之后,已依据合同对港陆钢铁暂时采取了停机停气措施。目前,双方正在就供气款项支付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如协商不成,下一步唐山中邦将继续采取停机停气等措施,并启动司法程序向港陆钢铁追回应收账款和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季度财务报表(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