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证券代码:002412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正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江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郭志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 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2 第六节重要事项4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6 第十节财务报告5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过的公告正本及原稿;四、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药监局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汉森制药 指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年1-12月的会计区间 公司章程 指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汉森研究 指 湖南汉森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永孜堂 指 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 山水康城 指 湖南山水康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汉森健康、健康产业 指 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海南汉森 指 海南汉森控股(有限合伙) 三湘银行 指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银地产 指 长沙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汉森制药 股票代码 00241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汉森制药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unanHansen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ansenPharmaceutic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正清 注册地址 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13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益阳市银城南路”变更为“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公司仅变更注册地址名称,注册地址(住所)未发生变化。 办公地址 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13000 公司网址 www.hansenzy.com 电子信箱 office@hansenzy.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戴江洪 张希雯 联系地址 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 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 电话 0737-6351486 0737-6351486 传真 0737-6351067 0737-6351067 电子信箱 hnyydjh@163.com maxiwen_218@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证券投资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高寄胜、张乐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秦军、李希康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955,530,797.42 916,062,371.53 4.31% 891,835,18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5,014,883.78 167,615,535.76 22.31% 134,848,86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5,216,869.31 166,889,693.07 22.97% 131,494,576.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0,946,071.17 143,806,247.52 11.92% 212,536,478.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74 0.3331 22.31% 0.26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74 0.3331 22.31% 0.26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4% 9.22% 2.32% 8.06%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总资产(元) 2,336,488,623.93 2,290,944,050.05 1.99% 2,111,282,19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63,028,938.67 1,894,131,702.92 3.64% 1,742,292,532.4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50,177,963.58 221,494,413.89 212,469,441.09 271,388,978.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067,482.18 35,599,693.56 19,075,141.71 95,272,56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2,538,067.72 33,640,325.11 16,989,968.61 102,048,507.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447,112.49 4,242,865.54 34,688,779.19 51,567,313.9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5,765.43 -6,917,792.31 -138,997.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028,779.66 6,683,129.77 2,761,959.1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5,193,954.11 2,126,427.42 1,461,088.9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1,647.76 17,439.6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682,103.20 -20,429.74 -231,810.1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56,850.67 1,197,140.21 515,394.14 合计 -201,985.53 725,842.69 3,354,285.5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同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随着国家加大对医药行业的政策引导与支持、人均可支配收入、健康意识的持续提高、城镇化进展的稳步推进以及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的构建,我国的医疗条件和设施得到逐步完善,相应的医药行业规模将持续扩大。同时常态化推进带量采购、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工作,推动医药工业转向高质量发展。中医药行业也面临诸多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消费相关行业增速放缓,消费者更加趋于理性。中药材价格上涨进一步压缩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电商渠道与传统线下渠道竞争格局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医药带量采购范围持续扩大,药品审评体系不断健全与优化,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常态化,医药行业或将面临整体承压趋势。 (二)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的产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弹性小。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通过多年经营,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较好的用户基础,是湖南省主要的医药企业之一。公司拥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及领先水平的智能制造生产线。公司独家中药大品种“四磨汤口服液”,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产品,是公司独家生产品种,已获批中药保护品种,四磨汤,最早见于宋代《济生方》,已有1000多年历史,明代儿科医家翁仲仁在此基础上进行配方增减,收录于 其撰写的《痘疹金镜录》中,与现有四磨汤四味复方组成一致,成方已逾500年。四磨汤口服液经过多年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未来公司将持续研发投入,推进项目注册申报和产品研发,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不断开拓新领域、开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结构,增加产品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