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泽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 1、受市场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主要产品磷酸铁价格、毛利下降,导致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净利润同比出现大幅下滑,进而影响公司净利润;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同时,公司审慎考虑了控股公司湖南雅城经营状况及发展预期等因素判断公司收购其股权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并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91,442,197.84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公司将 宁波源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鉴于其报告期内业绩亏损,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构成负面影响。 (二)公司主要业务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财务指标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公司业绩变动情况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 (三)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 (四)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强研发技术能力、采取多元化的成本控制措施,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主要存在的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5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73 第六节重要事项8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9 第十节财务报告11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合纵科技、上市公司 指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合纵实科 指 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合纵 指 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新能 指 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雅城 指 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雅友 指 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合纵 指 江苏合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原江苏鹏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桂宁电力 指 广西合纵桂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源纵 指 宁波源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茂联 指 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初/年初 指 2023年1月1日 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EPC 指 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合纵科技 股票代码 300477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合纵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ezongScience&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ezongScience&Technolo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泽刚 注册地址 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2栋401-16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10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24年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1212”变更为“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2栋401-1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1211、1212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85 公司网址 www.hezonggroup.cn 电子信箱 zqb@chinahezong.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萍 白恺路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1211、1212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1211、1212 电话 010-62978271 010-62978271 传真 010-62975911 010-62975911 电子信箱 zqb@chinahezong.com zqb@chinahezong.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9号院1号楼14层14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任海春、徐成光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熊辉、朱红平 2021年6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954,985,646.13 2,961,855,754.69 2,961,855,754.69 -0.23% 2,430,611,520.22 2,430,611,52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43,354,377. 43 7,232,132.16 7,192,833.50 -9,044.38% 106,233,587.01 106,233,58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42,596,195. 67 -886,467.05 -925,765.71 -58,510.53% 80,458,473.40 80,458,473.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43,579,45 8.78 -239,336,183. 07 -239,336,183. 07 -753.85% -220,119,359. 15 -220,119,359. 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 0.0100 0.01 -6,100.00% 0.1100 0.11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 0.0100 0.01 -6,100.00% 0.1100 0.1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43% 0.31% 0.31% -31.74% 5.92% 5.92%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9,688,182,135.23 7,271,372,655.17 7,271,400,287.26 33.24% 5,103,659,095.61 5,103,659,09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38,629,431.03 2,368,814,239.85 2,368,774,941.19 -22.38% 2,335,483,563.44 2,335,483,563.4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允许,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解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2,954,985,646.13 2,961,855,754.69 全部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69,112,436.02 44,243,827.82 销售材料、废品收入、提供服务等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2,885,873,210.11 2,917,611,926.87 扣除后净额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01,394,484.79 799,562,502.45 785,011,749.45 869,016,909.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07,994.23 -62,693,083.98 -100,482,847.97 -465,970,45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279,162.90 -64,158,264.54 -100,635,883.15 -362,522,885.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6,168,308.16 278,044,456.35 -282,699,984.92 -1,552,755,622.0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