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三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双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群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部分,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 —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发布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总股本1,809,299,376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4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3 第六节重要事项6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7 第十节财务报告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本公司 指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建投 指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原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西柏坡发电、西柏坡电厂 指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西柏坡第二发电 指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泰发电 指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投沙河发电 指 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投任丘热电 指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投宣化热电 指 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建投邢台热电 指 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建投承德热电 指 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恒兴发电 指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投遵化热电 指 建投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秦热发电 指 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投寿阳热电 指 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投热力 指 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建投能源定州热力 指 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投热力的子公司 建投建能燃料 指 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建投电科 指 河北建投电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建投能科院 指 河北建投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建投国融 指 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昊光伏 指 河北建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建投国融的子公司 建投融碳 指 河北建投融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建投国融的子公司 建投储能 指 河北建投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河北国际大厦酒店 指 河北国际大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投科林 指 河北建投科林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冀能新能源 指 内蒙古冀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能衡丰发电 指 国能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邯峰发电 指 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国能沧东发电 指 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国能三河发电 指 国能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大唐王滩发电 指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国能龙山发电 指 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国能承德热电 指 国能承德热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华阳建投阳泉热电 指 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龙新热力 指 承德龙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建投海上风电 指 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国际能源裕光煤电 指 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建投绿能科技 指 河北建投中航塞罕绿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建投康养 指 河北建投康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建投财务公司 指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汇海融租 指 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总装机容量 指 按照财务合并报表口径计算的各下属子公司装机容量总和 发电量 指 电厂(发电机组)生产的电能量,简称“电量”。它是发电机组经过对一次能源的加工转换而生产出的有功电能数量,即发电机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 上网电量 指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电量 利用小时 指 机组毛实际发电量折合成毛最大容量(或额定容量)时的运行小时数 厂用电率 指 发电厂生产电能过程中消耗的电量与发电量的比率,单位为:% 综合标煤单价 指 含热7,000大卡(29,301千焦)的标准煤价格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建投能源 股票代码 00060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建投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ointoEnergyInvestmentCo.,ltd.Hebei.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E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双海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5005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07年6月公司注册地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01号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50051 公司网址 www.jei.com.cn 电子信箱 jei@jei.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原 郭嘉 联系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 电话 0311-85518633 传真 0311-85518601 电子信箱 jei@jei.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236018805C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经2004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由酒店商贸业变更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公司于2004年5月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01年9月,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对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收购,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 贾志坡、张凌玮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8,946,080,722.31 18,305,827,330.29 18,305,827,330.29 3.50% 15,040,803,080.87 15,040,803,08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7,000,930.98 102,988,567.87 106,491,834.65 56.82% -2,210,300,112.88 -2,206,513,12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254,946.89 -10,537,259.11 -7,033,992.33 203.14% -2,361,893,688.45 -2,358,106,698.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16,148,235.25 1,910,801,668.39 1,910,801,668.39 10.75% 148,174,117.62 148,174,117.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3 0.057 0.059 57.63% -1.234 -1.2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3 0.057 0.059 57.63% -1.234 -1.2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 1.07% 1.10% 提高0.60个 百分点 -20.24% -19.86%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8,486,631,166.46 36,542,174,169.68 36,592,470,817.90 5.18% 38,527,872,934.56 38,581,510,927.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886,776,621.92 9,752,326,579.43 9,765,605,617.87 1.24% 9,593,176,462.45 9,602,952,234.1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