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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撒: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2024-04-26财报-
*ST凯撒: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29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虞巧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英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期内容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3年7月3日,凯撒旅业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2023)琼02破申4号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三亚中院决定对凯撒旅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仍 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考虑到目前公司还存在大额资金占用未解决,面临较多重大风险事项,后续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公司预重整失败,则可能无法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 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 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能否进入正 式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二、公司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暂未解决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90,485.59万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 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报披露后触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外,公司还因触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且未在1个月内解决;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等情形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仍未消除。 三、资金占用问题尚未解决可能存在无法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累计归还公司占用资金金额1,624.13万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目前正在积极制定解决具体措施,以期尽快通过资产、股票、现金清偿或债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人、代上市公司清偿部分债务等方式清理非经营性占用,目前余额76,480.29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法院受理上 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因此,基于前述情况,公司能否进入重 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四、公司股票交易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90,485.59万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报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 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此外,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若后续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7.5.10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样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7 第六节重要事项2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7 第十节财务报告6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凯撒旅业、上市公司、公司 指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凯撒世嘉、凯撒世嘉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指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实控人 指 陈小兵 凯撒集团 指 凯撒世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凯撒世嘉旅游文化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旅游 指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海航控股 指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集团 指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凯撒同盛、凯撒旅游、同盛旅行社 指 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凯撒国旅、北京凯撒、凯撒国旅 指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凯撒、凯撒世嘉旅文集团 指 海南凯撒世嘉旅文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盛免税 指 海南同盛世嘉免税集团有限公司 凯撒易食、易食控股 指 凯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 新华航食 指 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三亚航食 指 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新疆航食 指 新疆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铁餐、易食纵横、易食纵横有限公司 指 易食纵横有限公司(曾用名:易食纵横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航食 指 甘肃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海南航食 指 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宜昌航食 指 宜昌三峡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内蒙航食 指 内蒙古空港航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海旅饮品 指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航服 指 北京凯撒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易生金服 指 易生金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景新展 指 万景新展(天津)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微凯 指 海南微凯创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亿利金威 指 天津亿利金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德国凯撒 指 CAISSATOURISTIC(GROUP)AG. 香港DMC 指 凯撒旅游目的地管理(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三亚凯撒同盛 指 三亚凯撒同盛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海南亿步 指 海南亿步科技有限公司 凯撒体坛 指 凯撒体坛国际旅游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活力天汇 指 深圳市活力天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活力旅行社 指 深圳市活力旅行社有限公司 美佳包机 指 北京凯撒国旅与美佳包机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亚中院 指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南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凯撒 股票代码 000796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凯撒旅业、ST凯撒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凯撒旅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AISSATOSUNDEVELOPMENT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AISSATOURIS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杰 余晴雨 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9层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9层 电话 0898-31274332 0898-31274332 传真 0898-31274332 0898-31274332 电子信箱 Tosun@caissa.com.cn Tosun@caissa.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6层618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72000 公司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9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100 公司网址 www.caissatosun.com.cn 公司电子信箱 Tosun@caissa.com.cn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27,947,179.96 190,437,543.06 190,437,543.06 1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7,914,269.37 -169,957,927.02 -165,146,850.04 28.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3,997,271.19 -185,173,890.97 -180,362,813.99 4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819,694.59 -422,220,614.70 -422,220,614.70 105.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70 -0.2119 -0.2059 28.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70 -0.2119 -0.2059 28.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23% -91.71% -87.95% 113.9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476,242,094.20 2,468,524,224.58 2,471,143,752.32 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48,940,352.48 -904,855,867.38 -905,193,054.45 -15.8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实行财政部2022年11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根据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公司将该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其中上年同期减少净利润4,811,076.98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