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彬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良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琴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2,871,25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9 第六节重要事项5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1 第十节财务报告7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五方光电、本公司、公司 指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方材料 指 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五方创投 指 湖北五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五方晶体 指 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 五方新材料 指 湖北五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五方群兴 指 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欧菲光 指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56.SZ)及下属公司 舜宇光学科技 指 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2382.HK)及下属公司 丘钛微 指 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港股上市公司丘钛科技(01478.HK)下属公司 信利光电 指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立景创新科技 指 广州立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三赢兴 指 湖北三赢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五方光电 股票代码 00296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五方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UBEIW-OLFPHOTOELECTRIC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W-OLFTEC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廖彬斌 注册地址 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34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34000 公司网址 http://www.w-olf.com 电子信箱 david.luo@w-olf.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涌 吴敏 联系地址 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电话 0716-8800323 0716-8800323 传真 0716-8800055 0716-8800055 电子信箱 cy@w-olf.com wumin@w-olf.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00597171477D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联、覃见忠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41,107,979.51 1,029,421,582.28 1,029,421,582.28 -18.29% 788,011,888.38 788,011,88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793,004.00 88,858,477.37 88,856,296.94 -23.70% 84,579,110.17 84,582,44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7,656,254.43 73,081,838.35 73,079,657.92 -21.10% 70,425,195.58 70,428,527.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5,322,624.73 224,339,863.83 224,339,863.83 -48.59% 142,191,299.29 142,191,299.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30 0.30 -23.33% 0.29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30 0.30 -23.33% 0.29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2% 4.96% 4.96% -1.24% 4.83% 4.83%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117,839,837.61 2,009,673,132.07 2,009,674,283.94 5.38% 2,053,000,642.14 2,053,003,97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26,787,396.37 1,818,802,504.75 1,818,803,656.62 0.44% 1,776,824,901.14 1,776,828,233.4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9,246,572.53 216,477,196.60 258,321,201.07 207,063,00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36,285.22 20,931,708.82 11,464,850.80 23,160,15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359,192.82 16,251,710.71 9,677,286.44 21,368,064.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786,186.51 1,849,998.08 42,727,520.30 11,958,919.8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7,560.81 -92,117.68 589,044.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2,810,990.56 19,000,980.98 18,067,284.7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214,403.15 191,126.08 -8,815.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110.03 -592,225.00 -2,038,330.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2,853.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28,421.44 2,697,312.58 2,530,131.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4,867.18 126,666.28 -74,862.72 合计 10,136,749.57 15,776,639.02 14,153,914.5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属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的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下游联动性,行业发展与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密切相关。智能手机、元宇宙、智能汽车、安防等行业的发展,支撑了包括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在内的诸多上游光学光电子行业的市场需求及技术升级。 (一)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行业涌现出许多引人注目的创新技术,折叠屏和柔性屏显示技术提升了设备的外观设计和便携性、AI技术在终端的应用实现更高级别的智能化及个性化需求满足等,新技术在智能手机的应用为用户提供丰富和沉浸式的视觉体验。得益于此,虽近年来受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智能手机市场需求下降,但智能手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