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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星网宇达:2023年年度报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6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迟家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正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3 第六节重要事项5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0 第十节财务报告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或星网宇达 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网卫通 指 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星网船电 指 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网卫通之控股子公司 尖翼科技 指 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澜盾防务 指 北京澜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星网智控 指 北京星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雷可达 指 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凌微光电 指 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星网精仪 指 北京星网精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星华智联 指 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发起设立之基金 华鸿锐光 指 北京华鸿锐光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星网宇达 股票代码 00282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星网宇达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迟家升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7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76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18年11月21日,公司的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4层1单元(A座)5C”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7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76 公司网址 www.starneto.com 电子信箱 IR@starneto.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婧超 联系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 电话 010-87838888 传真 010-87838700 电子信箱 IR@starneto.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76399733W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环球文化金融城4号楼15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于长江、周兰更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杨捷,李钊 在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70,889,304.92 1,074,382,619.33 1,074,382,619.33 -28.25% 768,071,936.74 768,071,93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975,500.46 215,465,319.80 215,799,979.43 -74.99% 161,069,792.64 161,069,79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3,858,750.39 204,661,702.69 204,996,362.32 -88.36% 147,300,168.48 147,300,168.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304,684.0 8 -38,939,666.3 0 -38,939,666.3 0 40.15% 42,703,125.05 42,703,125.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1.39 1.16 -76.72% 1.04 1.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1.39 1.16 -76.72% 1.04 1.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6% 17.99% 18.01% -14.95% 15.20% 15.20%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833,695,928.36 2,338,318,306.50 2,338,652,966.13 21.17% 1,963,984,136.20 1,963,984,13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928,372,648.03 1,325,900,746.55 1,326,235,406.18 45.40% 1,076,905,253.13 1,076,905,253.13 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3,163,230.83 126,793,310.06 442,388,776.51 78,543,98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44,564.26 17,469,332.45 74,933,088.90 -59,571,48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781,919.94 13,094,785.72 73,381,945.52 -81,399,90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059,516.15 -79,712,020.16 -67,807,182.37 286,274,034.6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514.43 860,971.31 -64,235.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0,017,847.03 11,330,551.58 18,551,614.2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3,060,256.09 -3,354,918.96 债务重组损益 738,568.9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6,061.64 2,165,470.79 837,920.6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943,693.75 26,326.98 44,222.87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97,943.36 2,157,914.30 2,513,243.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06,650.65 1,421,789.25 470,303.96 合计 30,116,750.07 10,803,617.11 13,769,624.1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