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06 二〇二四年四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政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静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玲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0,374,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4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1 第六节重要事项6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1 第十节财务报告102 备查文件目录 一、法人代表、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原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冠龙节能、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冠龙控股 指 KaronHoldingCompanyLimited 冠龙自控 指 上海冠龙阀门自控有限公司 江苏融通 指 江苏融通阀门机械有限公司 香港冠龙 指 香港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 湖南昱景 指 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 台湾明冠 指 明冠造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元发水务研究院 指 上海元发智慧水务研究院 鼎捷软件 指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年年末、上期末 指 2022年12月31日 期初 指 2023年1月1日 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指 2022年度 本年度、报告期 指 2023年度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冠龙节能 股票代码 301151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冠龙节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GHAIKARONECO-VALVEMANUFACTURING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KARONECO-VALV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政宏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德园路815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802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联星路8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804 公司网址 www.karon-valve.com 电子信箱 investor@karon-valve.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慧贤 林念慈 联系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联星路88号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联星路88号 电话 021-31229378 021-31229378 传真 021-31229356 021-31229356 电子信箱 investor@karon-valve.com investor@karon-valve.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书阁、王晓光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何君光、苏海清 2022年4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057,029,246.54 933,341,911.74 933,341,911.74 13.25% 1,046,848,450.35 1,046,848,45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8,500,659.43 101,806,977.51 101,697,390.02 -3.14% 192,314,383.05 192,264,28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8,221,729.73 94,251,591.19 94,142,003.70 -6.29% 167,243,370.88 167,193,27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6,662,827.54 62,499.29 62,499.29 314,564.10% 217,452,372.73 217,452,372.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75 0.6625 0.6618 -11.23% 1.5303 1.52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51 0.6625 0.6618 -11.59% 1.5303 1.52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1% 6.44% 6.44% -1.63% 28.39% 28.39%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2,646,835,776.88 2,632,146,410.41 2,632,146,410.41 0.56% 1,373,769,404.61 1,373,769,404.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78,741,446.05 2,008,696,006.30 2,008,536,320.04 3.50% 773,554,119.89 773,504,021.1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 “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 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47,505,202.12 267,824,529.75 248,258,128.70 393,441,38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77,420.30 25,826,818.57 26,973,654.21 40,022,76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052,697.44 23,321,526.27 22,338,464.28 37,509,041.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35,145.07 37,532,743.53 81,929,210.12 51,065,728.8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4,137.32 -206,713.61 18,490,451.17 主要系固定资产设备、车辆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9,577,391.39 1,907,353.23 10,036,640.24 主要系上市挂牌补助、专精特新专项资金、小巨人计划奖励等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652,543.41 4,993,890.54 3,194,745.96 主要系自有和募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所得 债务重组损益 260,943.17 0.00 0.00 主要系客户债务重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0,972.02 2,063,178.10 3,924.18 营业外收入主要系维权赔偿等收入,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捐赠等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8,261.45 222,136.00 448,730.74 主要系本期已核销坏账收回收益,上年度为三代手续费返还收益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 799,090.04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83,375.02 2,223,547.98 7,103,480.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0.00 0.00 合计 10,278,929.70 7,555,386.32 25,071,012.1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已核销应收账款本期收回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