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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何氏眼科:2023年年度报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5 2024年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跃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6,608,74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8 第六节重要事项5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9 第十节财务报告80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文本及公告的原稿; 4、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5、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业务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何氏眼科 指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卫健委 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3年度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国内电商 指 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跨境电商 指 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为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铁西何氏 指 沈阳铁西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沈阳何氏全资子公司 沈河门诊 指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沈河眼科门诊部,为沈阳何氏分公司 大连何氏 指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葫芦岛何氏 指 葫芦岛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何氏视光 指 沈阳何氏眼视光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何氏 指 北京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何氏 指 重庆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门诊 指 上海何氏眼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溪何氏 指 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普兰店何氏 指 大连普兰店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大连何氏全资子公司 海南何氏、海南博鳌医院 指 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医健科技 指 沈阳医健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共好科技 指 沈阳共好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共福科技 指 沈阳共福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共兴科技 指 沈阳共兴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眼科 指 研究发生在视觉系统,包括眼球及与其相关联的组织有关疾病的学科。眼科一般研究玻璃体、视网膜疾病,眼视光学,青光眼和视神经病变,白内障等多种眼科疾病。 白内障 指 各种原因引起的晶状体代谢紊乱,导致晶体蛋白质变性而发生混浊,表现为视物模糊,视力减退,严重者可出现失明。 屈光不正 指 当眼调节放松状态时,外界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后,不能在视网膜黄斑中心凹聚焦,将不能形成清晰的物像,包括远视、近视及散光。 青光眼 指 一组以特征性视乳头萎缩和视野缺损为共同特征的疾病,病理性眼压增高、视神经供血不足是其发病的原发危险因素。临床上根据病因、房角、眼压描记等情况将青光眼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和先天性三大类,其中原发性青光眼根据眼压升高时前房角的状态,分为闭角型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 视网膜病 指 发生在视网膜上的眼部疾病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何氏眼科 股票代码 301103 公司的中文名称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何氏眼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LiaoningHeEyeHospital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ES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何伟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5-1号(607)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18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34 公司网址 https://www.hsyk.com.cn 电子信箱 heshiyanke@hsyk.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晋峰 孙琦 联系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层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层 电话 024-23882921 024-23882921 传真 024-23882921 024-23882921 电子信箱 zhoujinfeng@hsyk.com.cn sunqi@hsyk.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业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 签字会计师姓名 吴宇、赵松贺、刘燕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11层1102室 钟坚刚、封江涛 2022年3月23日至2025年 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185,231,535.43 955,313,555.17 955,313,555.17 24.07% 962,451,382.32 962,451,38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551,557.35 33,206,224.80 32,592,583.26 94.99% 86,364,346.62 86,364,34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5,324,507.19 27,528,265.36 26,914,623.82 105.56% 75,814,937.01 75,814,937.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6,771,992.88 147,979,292.70 147,979,292.70 19.46% 213,605,810.89 213,605,810.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22 0.2242 0.2201 82.74% 0.7296 0.72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22 0.2242 0.2201 82.74% 0.7296 0.72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1% 1.74% 1.71% 1.30% 8.58% 8.5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2,483,695,372.45 2,605,409,436.46 2,606,446,017.45 -4.71% 1,421,131,071.37 1,421,131,07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75,313,837.01 2,174,236,402.39 2,174,297,184.07 -4.55% 1,049,654,207.77 1,049,654,207.7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 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 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70,890.48元、递 延所得税负债396,467.26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674,423.22元,未 分配利润为674,423.22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2021年报表无影响。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37,379.92 8,373,960.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5,799.31 8,981.32 盈余公积 47,069,547.32 47,068,649.19 47,069,547.32 47,068,649.19 未分配利润 288,079,496.30 288,141,176.11 350,690,631.48 350,682,548.29 所得税费用 38,826,938.16 39,440,579.70 8,981.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4,236,402.39 2,174,297,184.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6,149,602.69 2,176,210,384.37 2,214,931,866.71 2,214,922,885.3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