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张丹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声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盘丽卿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公司声明本报告所载未来经营发展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公司提醒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五、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之“十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三)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 六、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4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6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本公司或锦龙股份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世纪公司 指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中山证券 指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陆期货 指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泰发展 指 广东金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期、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期、上年同期、去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本年度报告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071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锦龙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dongGoldenDragonDevelopmentIn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丹丹 公司的总经理 张海梅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雁田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S3栋19楼03单元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237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09年8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第十二层;2017年3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第十二层;2018年8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雁田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S3栋19楼03单元。 办公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1518 公司网址 http://www.jlgf.com 电子信箱 jlgf000712@163.com 公司注册资本 896,000,000元 公司净资本 3,095,969,288.32元 注:上述“公司净资本”为中山证券2023年末净资本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序浩 潘威豪 联系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 电话 0763-3369393 0763-3369393 传真 0763-3362693 0763-3362693 电子信箱 jlgf000712@163.com jlgf000712@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RYHQ25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金泰发展系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粤办函(1997)11号文、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87号、88号文批准于1997年4月9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4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纺织、化纤长丝生产。2000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2001年7月16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逐步从纺织业务向自来水业务和房地产业务过渡。2007年起公司进行新一轮资产和业务的整合,逐步剥离公司房地产业务,通过收购证券公司股权的方式介入金融业务。2009年6月,公司完成收购东莞证券合计40%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交易。2014年3月公司完成了转让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事宜,公司不再经营自来水业务。2014年5月公司完成了收购中山证券控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变更为证券公司业务,公司所属行业分类自2014年7月起由原来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变更为“金融业(J)67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金泰发展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时,控股股东为广东金泰企业集团公司,2000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控股股东变更为新世纪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新世纪公司持有本公司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0%。 五、各单项业务资格 1.200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经营外汇业务的批复》(深外管 〔2003〕317号),同意中山证券经营外汇业务,颁发《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2.2004年5月,中国证监会《关于第一证券有限公司等五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信息字[2004]2号),核准中山证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3.200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证券公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批复》(银复〔2005〕42号),批准中山证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 4.2005年10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中山证券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 5.2006年3月,登记结算公司《关于同意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的批复》(中国结算函字〔2006〕26号),同意中山证券成为登记结算公司结算参与人。 6.2007年4月,深交所授予中山证券会员资格,会员编号:000290。 7.2007年4月,上交所授予中山证券会员资格,会员编号:0028。 8.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大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152号),核准中山证券控股子公司大陆期货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9.2008年3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467号),核准中山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10.2008年4月,中国国债协会授予中山证券会员资格(证书号码:132)。 11.2009年3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187号),核准中山证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12.2010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通知书》(中市协会[2010]7号),接受中山证券为协会会员。 13.2010年8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81号),核准中山证券为大陆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 14.2010年10月,中山证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关于报备询价对象推荐规则的报告》(中山证[2010]100号),备案完成后,中山证券即可开展询价对象推荐工作。 15.2011年9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1457号),核准中山证券控股子公司大陆期货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16.2012年8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1028号),核准中山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17.2012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反馈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 (中证协函[2012]572号),同意中山证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 18.2012年11月,中山证券向深圳证监局报送《关于拟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的备案报告》(中山证〔2012〕 134号),深圳证监局未表示异议,中山证券即可开展利率互换业务。 19.2013年2月,深交所《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深证会〔2013〕21号),同意中山证券开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20.2013年3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股转系统函[2013]100号),同意中山证券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 21.2013年4月,中山证券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报送《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备案报告》(中山证〔2013〕65号),备案完成后,中山证券即取得企业债主承销商资格。 22.2013年4月,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中证金函[2013]134号),同意中山证券作为转融通业务借入人,参与转融资业务。 23.2013年9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托管部《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核准中山证券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 24.2013年9月,上交所《关于确认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上证函〔2013〕 84号),确认中山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25.2013年9